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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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9]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职能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各级政府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政府分配秩序,强化财政监管职能,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因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领导,理顺职能,是顺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关键因素。各级财政部门在改革实施中应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上来,自觉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政府非税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管理和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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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部门。近年来,全省已有12个市州、62个县市区分设置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但从之前的情况看,市县财政政府非税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能差异较大,机构设置模式也有所不同,给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协调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今年初,省级成立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制定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省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省直各执收单位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省级政府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收入的直接征收;会同有关处室办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分成比例确定;参与审核彩票资金年度财务收入计划;负责省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负责编制年度省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衔接省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拟定实施省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统筹方案;负责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会同信息管理处开展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运用、推广、完善以及征收管理网络建设工作;规范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指导、监督非税票据的使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考核省直部门和执收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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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表彰、奖励方案;负责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统计汇总工作;指导地方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工作。因此,各级政府非税收入部门要从有利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管理的要求出发,按照“统一机构职能、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确保非税收入工作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尚未成立机构的市县要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主动协调,从有利于完善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入手,创造条件,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在职能上要与上一级保持一致和对应,以便加强省上与市州之间的日常业务交流和沟通,确保上下级业务工作的协调,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效率。
(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做到依法征收,规范管理。非税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前完成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相关项目目录等工作,依法从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不得减收、免收、缓收。确需减免、缓缴的,按法律法规从严履行行政审批手续。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缴奖惩和考核责任制度,鼓励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对超收的执收单位要结合部门预算的执行给予适当奖励,并对非税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超收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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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四)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全面推进和深化非税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省本级要在巩固已取得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收缴程序,统一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模式,强化票据监管,力争2010年底前,省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改革;各市州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级次,因地制宜地大力推进市本级及县区改革,2011年底前,各市州要在所属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既定目标。
三、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建立统一的信息反馈机制
(五)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所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在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其中的收缴方式包括三种: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政府非税收入;通过财政与其他部门的横向联网系统收缴政府非税收入。三种收缴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和不同管理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应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目标要求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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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完善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非税收入的方式,并将其作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主要方式,不断优化收缴流程,更好地满足缴款人和执收单位的需求。
(七)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涉及多级政府间分成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难度大的非税收入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对偶尔发生、没有明确规定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对信息反馈要求不高的非税收入,可通过财政部门政府非税系统收缴。
(八)由税务机关征收或代征的政府非税收入,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收缴。研究将适合横向联网系统收缴的政府非税收入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办理,实现收入收缴信息在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共享。
(九)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要求,建立统一的收缴信息反馈机制,确保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及时掌握收缴信息。
四、健全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努力推进制度创
(十)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省财政厅相关法规、政策,着力开展非税收入专题的研究,力争在完善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和工作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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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为,使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
(十一)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选择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原则上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参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3]15号),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做好代理银行选择工作。
(十二)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通过汇缴专户,一方面全面掌握政府非税收入的总体规模和收入结构,方便统计和分析;另一方面发挥汇缴专户过滤器作用,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先结算,后划解,避免虚增或虚列收入问题的发生,提高非税收入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 (十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按照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系统管理功能和收缴效率,并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切实保证政府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安全收缴。
(十四)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及维护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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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财办[2008]22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数据口径及编码规范工作,按照中央财政统一要求和《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内容对现行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各级财政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及时传输。
(十五)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系统建设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银行先进支付结算工具,研究建立以电子信息为基础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网上银行缴款等新型缴款方式。
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工作
(十六)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研究建立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和收缴情况,科学分析影响收入实现的因素。结合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改革等相关问题,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及时、准确的参考依据。
(十七)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报表格式、口径和时间要求,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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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大票据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方
(十八)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充分利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的票据管理功能,力争在短时期内实现财政票据系统信息化,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稽查等各个环节全部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控制和完成。
(十九)积极开展简化票据种类及清理规范现有专业票据等相关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甘肃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和少量专用票据为辅的政府非税票据管理体系。 九、建立监督机制,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 (二十)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加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审验、核销机制,实现系统自动核销电子票据和人工核销纸质票据的有机结合,切实发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票控收”的作用。
(二十一)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促进银行更好地履行委托代理协议,不断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十二)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发挥收缴信息系统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动态监控功能,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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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面监管,保障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十、加大调研、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改革涉及量大面广,各级财政部门非税管理机构要经常深入部门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实施改革。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是非税工作发展创新的根本保证。财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为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重视和支持力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创造学习、培训和调研的机会,着力建设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好、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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