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新)

发布时间:2021-04-03 13:14: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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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山转型升级、汛期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严峻,但从第二季度有所好转。

  一、基本情况

  今年1至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性安全事故47起,死亡44人,受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349.1万元。四项指标呈现“三升一降”,即: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6.88%、死亡人数上升109.52%、受伤人数上升71.8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3.40%,总体上看,第一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2起,死亡31人,但从季度上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17人,两个季度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34.37%,死亡人数下降了45.16%,降幅较大,并且从5月份至今,连

  续两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各项指标稳定向好。

  1.从行业看。

  道路交通,发生生产性安全事故40起,死亡37人,受伤51人,直接经济损失346.9万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150%、上升146.67%、上升59.38%、上升1147.84%。工矿商贸,发生生产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四项指标同比上升100%。其它行业无事故。

  2.从县区看。

  3.从全省看(事故起数排在全省第4,死亡人数与大理并列排在全省第5)。

  4.较大事故情况(含非生产性事故)

  2017年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23人,受伤12人,其中:生产性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受伤4人;非生产性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受伤8人。

  生产性事故:巧家县:“1·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永善县:“1·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受伤2人;高速公路:“2·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受伤2人。

  非生产性事故:鲁甸县:“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受伤2人;盐津县:“4·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受伤5人;绥江县:“4·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受伤1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工作从第二季度开始逐步稳定好转,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从思想认识层面来看,政治站位不高。今年是个特殊的年份,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因此,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意义非同寻常,然而,部分干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企业“重生产、轻投入”的现象依然突出,特别是在能源、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规生产、违法生产、盲目生产屡禁不止。二是从工作作风层面来看,责任落实不力。少数基层部门习惯性把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到会议中,落实在文件中,体现在讲话中,以此来作为尽职免责的幌子,保住帽子的“附身符”。而真正实打实到一线抓安全生产的时间不多、监管不严、整改不力,浮在面上,往往是出了事故才忙一下、紧一下,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三是从制度建设层面来看,监督约束不紧。我们缺乏一整套管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一些制度虽然有了,但执行不力流于形式,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念在嘴上;从而使制度约束、考评问责、风险控制和监督处罚未真正落到实处。四是从统筹协调的层面来看,沟通对接不畅。从横向来看,部门联动不够,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形不成合力;从纵向来看,部门与基层政府之间,两条线脱节,各走各的线、各干各的活,未能整合力量。特别是跨行业监管,应付排斥心理在一定程度存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五是从考核检查层面来看,隐患整改不佳。事实上,我们的考核、检查、巡查已搞了不少,但考核检查的结果运用不好,即使发现问题,也是疏于整改,执法监管偏软,导致专项治理、隐患排除效果不佳(2016年,安全监管处罚为0)。六从事故调查层面来看,执法执纪不严。事故发生后,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不找主观原因,总在客观方面推脱责任,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保护主义非常严重,总是通过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执法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三、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在抓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倒逼责任落实。

  制度不在多,关键在管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交办督办机制,限期未整改即启动问责(因为,今天的隐患也许就是明天的事故)。二是积极探索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细则》,直接以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定死处分档次,让事故处理趋于刚性,没有弹性,杜绝说情。三是实行事故处理报备制度,县级牵头处理的一般事故的处理也必须报备,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予批准,不给基层留事故处理的空间,从严规范事故处理)。四是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基层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只要制度从严从紧了,履职尽责的责任心就自然增强了。

  2.在抓典型事故查办上下功夫,倒逼认识提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坚持“事故必究、事故必查”的原则,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规定,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狠抓各领域典型事故案例查处,真正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死守安全红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3.在抓隐患整改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网上监管,做实线下执法;大力推进三项检查并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全力抓好主汛期防汛及地灾安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建筑安全管理,以此推动全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是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督促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4.在抓安全生产法制运用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依法治安。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善于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手段抓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标本兼治。

  5.在抓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因地施策,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四个方面的体系建设(即: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此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6.在抓产业提升上下功夫,深入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当前,我市非煤矿山小、散、弱的现象非常突出,布点不合理、不科学、随意性强,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必须抓好转型升级的再推进、再发力,该整合的整合,该关闭的关闭,该提升的提升,该转型的转型,强势推进非煤矿山的规模化、节约化、标准化开采,实现非煤矿山产业提升和生产安全双推进。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的要求。本文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

  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1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连年增加,2002年达到139393人的历史最高点。经过努力,与2002年相比,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1.33降到了2007年的0.413,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从4.05降到3.0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13.7降到了5.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4.94降到了1.485。2007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3%和10.1%。

  二是煤矿事故逐年下降。2003—2006年,煤矿事故平均每年减少350起、562人,年均降幅8%。2006年发生煤矿事故2945起、死亡474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20.1%。2007年煤矿事故起数下降17.8%,死亡人数下降20.2%。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取得成效。2003-2006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幅度。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7806人、下降8.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2595人、下降45.1%。民航飞行、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火灾、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事故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

  四是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2006年一次死亡3-9人事故比上年下降9.6%和7.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0.1%和49%;没有发生涉难百人以上的事故。2007年3-9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6%和9.4%,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4%和3.5%。

  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了506376起,死亡人数达101480人。当前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现状尚未扭转,一些地方安全状况不稳定,重特大事故上升。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方式和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当前存在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一是生产安全准入门槛低。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特别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过程把关不严,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差。大量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三是非公企业安全形势严峻。非公有制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投入不到位,生产规模小,工艺极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而且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近两年非公有制小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4%和72%左右的比例。

  (二)经济增长方式落后。我国每年用了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材、8%的石油、45%的水泥,创造了全世界4%的GDP。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压力。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对安全生产带来了挑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流物流量增大,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工业产品的产量和交通运输的规模急剧扩大,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交通工具、乡村道路、水上作业人员和驾驶员、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对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回报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准入门槛低,低水平建设重复。多数小煤矿仍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较高。三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上亿劳动者从业环境存在职业危害。截至2007年底,尘肺病累计报告病例58万例,现有尘肺病患者44万人、疑似患者60万人。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基础性问题突出。一是安全生产基础非常脆弱。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状况比较严峻,生产装置、设备老化,加之维修和更新改造不落实,管理混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二是长期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煤矿、重化工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3%,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79%,不仅远远落后于先进工业化国家,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三是生产安全欠账多。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一批国有厂矿历史包袱重,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欠账多。四是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点多面广、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相当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仍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安全科技进步进展不快。

  (四)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产生后果。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是领导安全给政绩让路。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轻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把一切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效益的最大化上,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四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

  (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量大。2004年我国的城镇化率40.5%,每年增加0.5%,到2010年达到50%。已经有1亿3千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1亿农民等着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大多从事苦、伤、累、险的工作,加上文化素质不高,安全作业能力弱,易引发事故。二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非公有制企业既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以私营、个体小煤矿为例,约95%以上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左右的为小学以下甚至文盲。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极低,无力进行岗位培训,也不重视员工培训。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农村、农业人口向城市和工业转移,而企业和政府的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导致伤亡事故多发。

  (六)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是行业管理弱化。不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行业的重大技术攻关也缺失,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由家庭工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在安全生产方面既有不重视的问题,也存在着无人管和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不少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违规违章作业普遍存在。四是企业主体责任没落实。

  (七)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一是缺乏有效性。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层层落实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责任悬空,责任制无法落实。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制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虽然层层签订责任状,但落实不到位。三是缺乏监督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县、乡、村、企业不落实不到位。[NextPage]

  (八)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不够。一是安全生产立法滞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二是安全监管工作还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调整不久,机构、队伍虽大部分组建起来,但业务还不十分熟悉,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来。加之在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很滞后,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三是安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待于提高。一些监管监察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状况。四是安全生产机制不适应形势。目前对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的研究不够,出台不多,更不配套,有的还处于刚刚起步和探索阶段。同时,执法犯法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思路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解决条件还不成熟的制约,也有解决措施不到位的影响,因而解决问题总是有一定难度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创造解决的条件,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是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一方平安。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领导,也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二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非公有制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业主,要分期分批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四是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源头管理,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五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六是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七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科技的研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一些安全生产技术性难题,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同时,要及时发布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淘汰目录,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八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推进安全意识形态建设,把安全第一、遵章守法、“三不伤害”等安全理念变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适应向公共财政转型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是要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五)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建设轨道。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特别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后,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要健全《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企业、职工和公民的安全行为。

  (六)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要加强安全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要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责任制形同虚设或落实环节有缺失的,要采取经济处罚的办法促其整改。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三是突出执法重点。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事故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点灾害,整改薄弱环节。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各方面齐抓共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实效性,共同做好工作。

  (七)要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模式,走国家监察的路子。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四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给予有限授权,强化乡镇安办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力度。对村居则应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法律、化工、建筑、机械、矿山方面的人员,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四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五是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行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八)要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隐患治理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年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强化社会警示作用。三是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逐步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运行协调机制。要建立重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调协商制度、联合办公制度等,对关系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并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研究深化整治的对策措施,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形势分析

  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一项长期方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矿山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法规和政策先后被出台。特别是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正是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中体现。

  2、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中逐步得到重视,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的关系趋向融洽。

  首先,由于国家各项经济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化,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法规的出台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完善,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再者,安全事故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事实极大地警示了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事故的危害有时是灾难性的。为避免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的致命打击,各单位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促进了经济工作的发展。从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与各类事故相对减少的事实来看,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是有实际效果的。

  3、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方面,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是,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特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这种局面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但绝不能姑息事故的不断发生和持续增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科学、安全技术科学和安全应用科学等方面。

  安全管理和安全科学不断发展的好形势令人振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催人奋进。安全事故的出现令人焦虑和不安。加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解决安全问题的能力,是摆在我们安全专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因此,对当前社会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较普遍的问题进行剖析,认真思考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企业及其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所谓安全生产意识,就是“安全”工作在企业人员头脑中所处的位置。据调查,社会中单纯重视企业经济效益、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还在较大范围内存在。国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重大事故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就是针对部分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意识不强的领导者。督促其树立牢固的安全责任意识来保证企业的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的观念,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在少数联营、民营等非公有制多种经济成分企业中,安全生产组织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覆盖面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企业重视眼前经济效益、轻视甚至忽略安全投入的现象仍然存在,这种思想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不重视安全工作还表现在企业进行减人增效的改革时,首先裁减的是安全部门和人员。安全工作出现空白或者由缺乏安全知识、不能深入生产开展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安全管理工作。这种不尊重安全工作科学性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

  2、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不足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其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的发生多数是由于缺少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导致生产系统及其中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而处于不安全状态,从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由于当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激烈的竞争致使劳动力价值较低。一些生产单位在巨额的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与低廉的劳动力价值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和决策。表面上重视安全,事实上却采用不惜牺牲劳动者健康甚至生命的不人道做法来换取经济效益。这种现象在煤矿企业、手工业制造企业及化学工作企业中较为普遍,近年来发生的群死群伤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多数来源于这样的企业。

  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安全运行机制。

  规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极其广泛而复杂的工作。它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地域广阔、行业众多、作业条件多种多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不同行业间执行不同的安全标准,缺乏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机制。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这顶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数企业中存在着安全管理工作松懈的现状。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内容。由于安全检查不及时、不到位,使各种安全隐患以不同形式长期存在于生产作业环境之中。这些隐患成为了生产作业人员的杀手,时刻威胁着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空白点。这种现象在临时工、合同工中较为突出。个别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到30%。习惯行违章现象极为普遍。这种现象导致了由“人失误”诱发安全事故的机率大幅上升。由于部分企业无基层岗位安全员或安全员文化基础较差,没有良好的记录习惯,交接班时没有安全记录,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能认真执行等。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都是安全运行机制失效的表现。

  4、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习惯是,人们更重视行政管理学科和科学技术学科等“热门专业”,忽视了安全专业的重要性,开设安全专业的学校也比较少,从而导致生产单位中安全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这种情况严重的制约了安全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某企业共有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网络成员六十二名,却没有一名是安全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以想象这样的一个安全管理群体会取得怎么样的安全成果。从事安全工作凭得就是经验和对生产现象的粗浅了解。这样的安全管理队伍怎么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就是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工作也只能在低水平徘徊。这将非常不利与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和与世界安全工作的接轨。

  5、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企业中开展的各种安全学习教育工作,是保证安全管理者和操作者具有相应资质和技能的重要手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法人、主管安全的副职及安全技术干部都必须持证上岗。生产岗位上的各个特种作业人员更是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同样需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于安全认识上存在问题,有些企业不能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是缺少必须的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就是应付差事走形式。慎至花钱买证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种态度和现状导致企业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不能达到100%,有证的操作者其技术水平含金量也大打折扣,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是导致“人失误”等各种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

  6、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临时工加入了各种工业生产活动。这些劳动者的优点是体力好、劳动积极,缺点是文化水平低、安全技能差。这部分人往往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各种伤亡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加强对这部分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是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据统计,在2002年度的伤亡的人群中,超过半数的伤残人员是这一类劳动者。

  三、解决这些存在的安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制订可行的解决方案。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应本着系统工程系统解决的思路。绝不能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的解决办法。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本质安全,必须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要求去实现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工作的法制原则

  《安全生产法》在2002年11月1日正式颁布,2014年8月31日进行修改,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对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行了积极的调整,成立了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此可见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关心。

  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及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我国的法制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安全工作就必须认真坚持这项原则。《安全生产法》的是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指南,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完备细致的规定。

  2、进一步加强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

  以前,某企业由于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加之设备老化、安全设施不健全,常有生产事故发生,并导致生产作业人员伤害,仅一年就投入医药费二十多万元。经过认真反思和学习,该企业不断加大了设备更新、安全设施维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的资金投入,为生产中的关健安全设施配备了冗余安全保障系统。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该企业已连续六年没发生一起伤亡事故。

  “三同时”、“五同时”等安全政策,都要求建设单位要有相应安全设计、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投入。在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认真坚持“三同时”、“五同时”原则,也就是把安全设计、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及安全技术及时投入到生产系统中,因此这项工作的实质就是安全投入工作。

  3、加速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

  我国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尚属起步阶段,从世界范围来看,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单位很多,研究工作已取得了很大成果。由于长期以来忽视了安全人才的培训,特别是高级安全人才的培养,我国安全研究工作还处于落后地位。在当前大力提倡安全工作、重视安全工作、发展安全工作的社会环境下,急需掌握安全知识、勇于献身安全事业的安全专业高级人才,推动进安全科技和研究工作的发展。只有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建设一支具有丰富的安全技术队伍,才能使我们的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得到改善。

  加速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从根本上扭转企业安全工作是薄弱环节的不利局面。目前有些企业也并非完全不重视安全工作,可不论你如何重视安全工作,事故还是发生了。这是为什么呢?深究其根源,企业缺乏安全专业人员,不会开展安全工作,安全工作防范体系、防范技能不科学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由于企业缺乏安全专业人员,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和研究工作只能在表面肤浅地进行。简单的说叫“粗放型管理模式”,严格地说,还是个不懂安全防护科学的问题。开展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本质安全。所谓本质安全,是指实现设备或系统的本质必须安全,一旦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时,能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地停止运行;当人为操作失误时,设备、系统能自动保证人机安全。只有加速安全人才的培养,才能使之立足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利用系统安全评价、事件树分析、事故树分析等安全科学技术手段来预测分析企业安全状况、系统预防机制、个体防护体系及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因此,加大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将为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理顺安全工程学科的学术地位是当务之急

  在全国安全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安全技术科学的学科地位的望在近期得到升级。据最新权威媒体报道,国家有关机构正在进行将安全学科从原来的二级学科升级为一级学科的工作。其名称将由原来的“安全工程与技术”更改为“安全科学与技术”。学科地位从原来隶属于矿业工程的二级学科地位升级为独立的一级安全科学学科。

  这项改革举措不仅仅是学科名称由工程向科学的改变,学科级别由二级向一级的改变,更将加快我国与国际先进安全科学技术和管理工作的接轨工作。

  5、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该制度是我国刚刚开始实行的安全行业管理准入制度。并在今年四月份首次认定了一千五百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经过这次认定后,国家将执行安全工程师的考核准入政策。这项政策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都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单位、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积极推广企业安全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在国外也叫“风险评价”,风险是指任何系统都有可能遭受损失和失败。根据这种已知条件,事先对风险进行评价,看看它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会造成多大损失,从而进行有效的预防工作。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工作,通过一系列标准化的安全评价手段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在美国,重要工程项目的竣工安全报告中,都要进行安全评价。日本通产省要求液化天然气方面的企业就必须作综合性安全评价。英国自1974年后作了严格规定,新建企业若没有安全评价就不许开工。我国的企业应积极地参照国外成功的安全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乎我国国情的评价标准。首先对危险性大的原子能工业、航空航天业和矿山企业、机械制造等实际上有许多伤害事故发生的危险行业进行安全评价。然后再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普及。

  总之,经过安全工作者几十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正在向积极的方面转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是依然关健所在。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员工文化素质低不是管理者的问题,但不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就是管理者的责任。相信通过我们努力的工作,刻苦钻研安全知识,积极应用安全科学知识改善生产安全状况,加速安全专业高级人才的培养,就一定能创造安全工作的美好未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47530074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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