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发布时间:2016-09-07 10:27:0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从上报完整合格资料到审批通过,一般为三周。
 

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怎么收费?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先由个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全部过程不需要任何费用。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bjp.gov.cn申报后打印上报------公司人事部安排);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申办人准备);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办人准备)
    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配偶是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随办。

申请工作居住证政策解答

一、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 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五、 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六、 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聘用合同;

(3)        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        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七、 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八、 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九、 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1-51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十、 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十一、     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43f5a08770bf78a6429540b.html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