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法条竞合

发布时间:2015-11-04 11:31: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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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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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现实社会中的犯罪现象千姿百态,有的犯罪行为是另一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有的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是另一犯罪行为的一部分。错综复杂的犯罪现象,反映在刑事立法上便是错综复杂的规定。在刑法上,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或者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这就导致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例如,军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既符合刑法第431条第2款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又符合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一个故意,客观上只有一个行为,行为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错综复杂的规定所致,故不可能同时适用数个法条,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98ad7126fff705cd170a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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