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区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00:17: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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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区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8.17

【实施日期】2016.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区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大中专院校,拉萨中学、西藏民大附中、自治区实验幼儿园: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和《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补休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504ca1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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