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
单位名称:
填报说明:
1. 助研津贴标准按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硕士生不超过1500元/月; 博士生不超过3000元/月。
2. 各单位应在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全部研究生的《学期总结表》汇总后与《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一同报研究生部核准。
3. 各单位可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表现动态调整研究生下个月的助研津贴标准,在当月10日前将《助研津贴汇总表》报研究生部的,研究生部将以此为依据从当月开始变更发放。超过10日报送的,从下个月开始变更发放,不予补扣、补发。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4. 本表请用A4纸打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45e73e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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