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资格证验证的通知
各村小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职办〔1998〕78 号)和玉林市职改办玉职办〔2014〕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证注册登记的对象范围: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满三年(按授予时间算)和虽已验证注册登记但又满三年(按验证注册登记时间算),至今仍未验证注册登记的证书,具体包括 2011 年授予或者2011 年已进行验证注册登记的证书。
二、验证注册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以村为单位收集);
2.《玉林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以村为单位填写号电子表格发送到HLB8050@163.COM。
3.凡是超过规定年限未注册登记的证书,持证人还应递交注册登记补办申请书,说明未注册的原因,经村小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上级职改部门批准后方予补办注册登记。
三、验证注册登记时间:2014 年 10 月14日-15 日把以上材料上送黄礼彬处。
博白县沙河镇中心小学
2014年9月2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d63fdec77da26925c5b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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