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个基本”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24 12:06: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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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个基本”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0年第1 ——党的建设

 近些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放松、不动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近3年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先后安排8亿多元财政资金和省管党费,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解决村干部工作报酬、养老保险、离任补贴等问题,建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极大改善了基层工作环境,激发了基层干部和党员工作积极性。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体系不健全,还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有的基层党组织活动缺阵地、缺经费,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的素质、能力、作风同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任务。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建设)为总要求,整体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基本”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五大要素,涵盖了基层党建的全部工作,其中组织是依托、队伍是关键、活动是载体、制度是根本、保障是基础。“五个基本”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体现了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符合湖北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抓住了“五个基本”,就抓住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矛盾,就能够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委要求,要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力争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党组织都达到“五有”目标,即有健全完善的基本组织、有素质优良的基本队伍、有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有科学管用的基本制度、有稳定可靠的基本保障。

第一,必须紧紧围绕推动发展、促进和谐这个大局来谋划“五个基本”建设。要强化抓党建、促发展、保稳定理念,强化抓党建也是抓生产力理念。抓党建,必须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加强“五个基本”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要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核心功能来进行,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加贴近基层党组织实际,更加贴近基层干部和党员实际,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真正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实效来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第二,必须按照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这一根本要求来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各级党委必须把党的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切实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当前,基层党建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薄弱环节在高校。要以“五个基本”建设为抓手,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加强薄弱点,着力健全基本组织,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着力建强基本队伍,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着力开展基本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功能;着力完善基本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着力落实基本保障,改善基层党建工作条件。

第三,必须坚持用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理念指导“五个基本”建设。基层党组织的主体是党员,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四中全会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意识,形成上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服务广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来服务人民群众的良好局面。

第四,必须运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科学方法抓好“五个基本”建设。“五个基本”建设最初在农村推行,普遍适用于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但具体到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机关、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五个基本”建设的具体要求、工作标准又有所不同。既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面上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又要注重从基层实际、领域特征、行业差异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来抓,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增强整体效应。

第五,必须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五个基本”建设。创新是推动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开阔的胸襟,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载体和务实举措,不断丰富和发展“五个基本”建设的内涵,努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注重发现、培植、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重大先进典型,扩大湖北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创新党组织工作手段,开辟党组织活动空间,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把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工作,力争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重点围绕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来推进。要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以党的建设引领、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健全乡镇和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打破地域、单位、行业、身份界限,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复退军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一批黎锦林式的“回归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坚持选派县乡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经济薄弱村、工作后进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力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努力培养一大批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切实建好用好管好8个省级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培训好村党组织书记,突出实践特色,确保3年内把全省2.5万多名村党组织书记普遍轮训一遍。要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保证村干部“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正常退岗有一定保障”。同时,要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二是要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当前,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普遍和突出。这是事关基层政权建设的大事,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主抓,下一步将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总体规划,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因地制宜,逐村制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落实发展措施,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力争3-5年内全省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要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这是新形势下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整合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是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按照统一建设标准、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依托办公活动场所,建立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并配套建好村卫生室、图书室、农资超市、综合服务社等,与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对接,构建由村党组织领导、以村干部和党员为责任主体、面向村民的综合服务体系,融党务、村务、服务、商务于一体,使办公活动场所真正成为村干部之家、党员之家、群众之家。

第二,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要重点围绕强化服务和管理功能来推进。要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功能,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一是要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采用公开招考、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逐步实现“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要把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培训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定期轮训制度。切实解决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水平偏低问题,确保社区干部报酬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力争3年内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加大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二是要加大社区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要把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市、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要把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标准、分步实施、逐步配套、统一规范、综合利用,力争到2012年底,每个社区都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活动场所。三是要着力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中的主导作用、在服务居民群众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街道党组织“大工委制”或“兼职委员制”,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议事机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搭建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完善辖区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机制,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实行组织联建、党员联动、活动联谊,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要重点围绕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来推进。新形势下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加强这些新兴组织的党建工作,是增强党的战斗力、扩大党的影响力的迫切需要。一是要继续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做到“应建尽建”。 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凡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必须单独组建。暂不符合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挂靠等多种形式做好组建工作。积极探索楼宇党建、市场党建、小区党建的路子。二是要全面推行向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建联络(指导)员。各地要注重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联络(指导)员,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传递党的声音,宣传党的政策,壮大党的力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注重团结、教育、引导业主重视和支持党的建设。

第四,党员队伍建设要重点围绕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增强活力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要着眼于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突出党员发展工作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着力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同时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分子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相结合,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新党员培训、大学生“村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工程,教育引导党员争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改革措施的支持者、社会稳定的促进者、科学发展的引路人。要把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各地要建立党内帮扶资金,实施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健全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强化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功能;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党员参加居住地党组织活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双联双管”模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继续做好在农民工相对集中、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把广大农民工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重点围绕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来推进。要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发挥党务公开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完善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制度,继续试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不断拓宽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继续在部分县(市、区)和高校试行党代会常任制。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学习民主、实践民主、发展民主,在农村和社区普遍推行“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把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同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六,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域党组织建设要按照省委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始终,着力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素质能力、改进机关作风,努力使机关党建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高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增强高校党组织功能的重点工程来抓。做好向民办高校选派推荐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单位党组织活动始终,推动各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平衡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d26e105f0e7cd1842536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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