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1-02-06 11:28:5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政和县交通

政和县公安文件

政交〔200923

政和县交通局 政和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运管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乡(镇)派出所、交管站:

根据南平市交通局、南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安[200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决定于20092202009520在全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客运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主要区域。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220开始,到2009520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220228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实施,交通部门、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陆余文(县交通局党委书记)

陈金灿(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余帅(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员:郑林东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邵建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陈建辉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区交管站站长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稽查队队长

张昌寿(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镇前交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协调实施,办公室设在政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 郑林东(兼 。办公电话及举报电话,县交通局:0599- 3331780 县公安局0599-3329016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协调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运输企业要在车站明显位置张挂条幅2条以上,有关部门要在人流量大的码头地方张贴标语,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三是做好调查摸底。在第一时间查清本县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运营的工作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3155

一是成立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

二是采取多种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应灵活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三是依据相关法规严厉处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负责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经营的行为,对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是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956520

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主要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交通部门要主动负责提供联合执法的车辆等设备,并积极向县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汇报解决一线执法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为打击“黑车”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为了能使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经营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开展,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也对非法经营者开展舆论攻势。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中,要大力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负责、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客运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专项治理活动要坚持疏堵结合,疏导为主,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要立足于服务,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改善出租汽车的乘车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综合治理,依法监管

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从源头遏制“黑车”的产生。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执法队伍和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和欺行霸市行为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采取现代、科学的手段,充分利用各种电子设备,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处非法营运取证难是长期困扰执法的一个难题,由于当事人不承认非法经营的事实,而乘客又不愿配合,常使调查取证陷入僵局。因此要充分利用联合执法力量,加强政策攻势,消除“黑车”驾驶员及乘客的抵触心理,增强取证力度。依法对“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进行监控、调查、取证和查处,确保查处一例、成功一例,教育一片。

(五)坚持依法行政

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统一执法依据、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标准、不罚人情款、不放人情车。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根据不同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注意工作方法

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热情服务、文明管理、不要与违法当事人正面发生争执,避免激化群众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注意执法人员的自身安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建立例会制度,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及时上报信息。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

(七)畅通举报渠道

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请将有关工作情况,2009520日前汇总报。

政和县交通局 政和县公安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运安 黑车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县政府吴副县长,市交通局运安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府办公室。

政和县交通局办公室 009225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4ce184ec3a87c24028c446.html

《政和县交通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