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21)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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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21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将调整后协调机构名称通知如下:

一、调整30个议事协调机构

(一)河东区推动“1001工程”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产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城东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产促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产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推动和沟通协调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河东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委统战部部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产促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和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产促局,区产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产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河东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任:区



第一副主任:常务副区长





任: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武装部部长



员:各位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区民宗委、区信访办、区人防办、天津站区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四)河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长:区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






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公安河东分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人防办、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产促局、天津站区办、金贸园区管委会、区行政执法支队、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五)河东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金融局、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和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局。

(六)河东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分管副区长、区武装部政委、武警指挥学院政治工作处副主任、军事交通学院政治工作处主任、武警特色医学中心副政委、联勤保障部队第五采购服务站政委、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卫勤保障技术研究所政委、联勤保障第八旅政委




员: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城管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七)河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常务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



员: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八)河东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河东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

河东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十)河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委、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住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团区委、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

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地点在区教育局。

(十一)河东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

召集人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卫健委、区行政执法支队、区委编办、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妇联及各街道办事处

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十二)河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河东分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城管委、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教师发展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十三)河东区招生委员会、河东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任: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公安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委保密和机要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城东供电公司、区城管委、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唐家口街道办事处、鲁山道街道办事处、春华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大王庄街道办事处、大直沽街道办事处、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向阳楼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天铁教育中心、第七中学、第八中学、第三十二中学、第四十五中学、第五十四中学、第八十二中学、第九十八中学、第一O二中学主要负责同志

两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河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任:区



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





任: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区武装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天津站区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产促局、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公安河东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河东区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主任兼任。

(十五)河东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十六)河东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

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十七)河东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

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

(十八)河东区院前医疗急救领导小组



长:区



副组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十九)河东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区妇联、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区科协及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河东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组织部、区武装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合作交流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产促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十一)河东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督查室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国资委、区信访办、区政府服务办、区产促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公安河东分局、区质安监管支队、嘉华集团、嘉盛集团、嘉瑞集团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十二)河东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



员: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卫健委、区产促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质安监管支队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十三)河东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和区人社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二十四)河东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任: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区残联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税务局、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区残工委下设办公室、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办公室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兼任;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残联,主任由区残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十五)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长:分管副区长

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产促局、区民宗委、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河东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



员: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政务服务办、区金融局、公安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河东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应急)领导小组



长:区长

副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



员: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金融局、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八)河东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长

副组长: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合作交流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区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十九)河东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



长:区长

副组长:各位副区长



员:全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兼任。

(三十)河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增2个议事协调机构

(一)河东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



长: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河东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人防办、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产促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

2021312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21ddc920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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