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心中的演讲稿

发布时间:2018-11-01 13:0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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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的演讲稿

  【篇一: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
  在近代史上,祖国遭受了许多的侵略,这些情景还在我眼前浮现。每当想到祖国美丽的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破坏时,我想每个中国人心中一定有一种愤怒在燃烧。这就是扎根在每个人心中的爱国之情。每当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每当在校园里听到《义勇军进行曲》,每当我举起右手敬队礼时,我就会想到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们的国家从弱小到强大,那长城上的每一块砖都能见证。曾经有许多爱国英雄抛头颅、洒热血,为保卫国家而牺牲。
  杨靖宇21岁参加革命,1940年初,他被日军围困,身负重伤,啃不动树皮,只能将棉衣里的棉花和着冰吞下去充饥,日军劝降不成,便放乱枪,年仅35岁的杨靖宇壮烈牺牲,残忍的日军剖开他的遗体,当看到他的胃里只有野草和棉絮时,这些被杨靖宇带领的抗日联军弄得焦头烂额的侵略者全呆住了,在冰天雪地的长白山密林中,支撑着杨靖宇与敌人战斗的力量是对祖国的一腔热爱之情。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又有无数建设者投入了新的战斗,国家总理周恩来更是夜以继日、不顾辛劳,为国操劳,常常批阅文件到深夜。他在生前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祖国,在他去世后,他还把自己的骨灰洒在中华大地上,没有为自己的子孙留下任何东西。
  面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的中国人民留给我们的幸福生活,我想说:我爱我的祖国,它永远在我心中!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学习,为建设更强大的祖国而作出贡献吧!
  【篇二: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篇三:《法在我心中》演讲稿作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篇四: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小时候我的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学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篇五:“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六:“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但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
  还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怎么利于自己发展,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做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正是因为有法,我们才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因此,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简而言之即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应该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遵纪守法,严以律己,自尊、自强、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小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七: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
  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篇八:法在我心中】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XXX,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guānchǎng的腐-败程度。在中国,腐-败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败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guānchǎng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胡---记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腐-败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被操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cd96d23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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