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交警支队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社会化考场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18-08-26 13:55: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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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交警支队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社会化考场 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FZGY-CGSZ20170164

招标文件

人: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 6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交警支队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社会化考场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164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人: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供应商需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已经三证合一,则不需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

28自动化考试系统必须满足公安部139号令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7 6 28 日起可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包段,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7 19 09 00 ,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55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6.联系方式 :

采购人: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8-*******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址:安徽省阜阳市丽丰一品6102

人: 李工

话: 0558-*******152********

电子邮箱: jietify@163.com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合格的供应商

1.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1.4.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构成

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供应商须知;

2.1.4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评标办法;

2.1.6合同格式;

2.1.7采购需求

2.1.8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诚信承诺书;

(4)货物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7)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8)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1.6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标段”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2.2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3.2.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3.3.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3.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3.3.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3.3.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3.3.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

3.4.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按照阜政办【201521号文件执行。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5.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6.投标文件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当投标文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密封要求:

见须知前附表

4.1.2 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几个标段或全投,但各标段必须单独做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单独报价。

4.1.3供应商提供的彩页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4.1.4标段的货物均不能拆开投标,必须对该标段的全部货物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的委托人准时参加。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应按时开标。

5.1.2唱标前,采购人将会同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人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

5.1.3开标时,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包段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日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5.1.4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询标

5.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评标

5.3.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5.3.2初步评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3.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

5.3.3.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3.3.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5.3.3.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3.3.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5.3.3.5投标文件内容中出现雷同、串通投标的。

5.3.3.6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

5.3.3.7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3.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4废标处理

5.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本次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对各包段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和资格评审,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然后对各包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各包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排序为依据,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分值和报价均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三.定标方法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招标。

4.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表

注:1、如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以上所有内容的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评分表(100分)

注:

1、如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以上所有内容的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本次招标实行打分制,由专家评审专家按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

1.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款。

2. 技术规格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相一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规范。

3.专利权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质量保证

中标人应保证服务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的。

5.索赔

1)如果服务的标准、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或在服务期内证实其服务是不标准的,包括潜在不标准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务,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并有权凭评定报告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人对服务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采购人提出的索赔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果中标人未作答复,该索赔将被视为中标人接受;

如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条款第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3)中标人误期赔偿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其在投标函中确定的服务期内,认真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条款。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承诺履行合同的理由等情况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6.税费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7.采购人的责任

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应指派专人配合中标人工作,并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采购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采购人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从采购人处获得赔偿。

采购人不得强迫中标人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中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在中心的参与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中心通报。

在由采购人直接支付服务款的情况下,当中标人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采购人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被服务方审查合格后,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8.中心的责任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中心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服务款的情况下,当中标人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采购人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 采购人应按规定的条件提请财政部门审核付款,不得拖延。

9.仲裁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的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转让

除中心和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中标人各执壹份,见证方用于转款保留一份,送出资方留存壹份。

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中心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12.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见合同特殊条款

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采购需求

本考场给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服务:

1、占地面积:考试场地建设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的要求,且能够满足A1A2A3B1B2车型考试条件的科目二社会化考场;

2、项目位置:阜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3、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评判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3-2012)的要求,需保障考场考试设备正常运转,遇故障或设备损坏由考场负责维修或更换;

4、考试车辆:考试车辆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设置或喷涂统一的考试标志,考试车辆数量能够满足日常考试需求,大型客车不少于1辆、牵引车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不少于1辆、大型货车不少于10辆,需保障考试车辆正常行驶,考试车辆维修由考场负责;

5、考试车辆燃油由考场负责;

6、考场提供考试车辆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上车,同时负责考场内考试安全。

7、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为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考场验收所要求的一切工作。

第二章 投标文件

(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为(大写) /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5、我方承诺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等问题。

商: (公章)

期: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政府采购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

2.本次参与政府采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采购如我单位为中标(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我单位中标(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签订合同,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我方同意一定期限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备注:1、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所投包号较多时可自行扩展表格。

4、分项报价表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注:须提供证件的复印件。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注意: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填写”栏中,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备注:商务部分指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业绩、信誉等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一)投标人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服务质量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的基本考虑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其它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等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能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良好品质的

其他证明文件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bb6eb21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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