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逾期前仲裁介入及运用问题的探讨
作者:王全刚
作者机构:农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来源:湖北农村金融研究
ISSN:1003-7101
年:2005
卷:000
期:010
页码:27-29
页数:3
中图分类:F8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贷款逾期;仲裁方式;运用问题;解除合同;借款人;资产业务;客观条件;履约能力;变更合同
摘要: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一般认为,由于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致使贷款逾期,银行在与借款人协商、调解无效时,通常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清收贷款,解决争议。但对于贷款在发放后至逾期前这一阶段,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借款人(包括抵押人、保证人,下同)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发生重大变动有可能影响贷款到期归还时,事实上形成了贷款的风险,此时银行面临着单方提前收回贷款、中止合同、解除合同,或者与借款人协商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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