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惠府办[2008]84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08
【实施日期】2008.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府电〔2008〕50号)精神,为在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任务,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建设“惠民之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汝求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黄锦辉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 松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
曾庆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
麦镜儒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树秋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卢桂良 市人事局局长
詹小东 市林业局局长
侯经能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丘鉴秋 市信访局局长
张水生 市工商局局长
刘仕启 市农业局局长
黄建灵 惠州供电局局长
蔡榕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戴继松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贻荣 市城监支队支队长
曾汉云 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麦镜儒兼任办公室主任,邢通海、娄兆杰、吴小霖、邹子川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县、区主要领导任组长,从各相关部门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参加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组成强大的查处整改队伍和专业清拆、复耕复绿队伍。
二、查处整改目标
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的重点是清拆违法占地建筑和复耕复绿,必须于2008年11月20日前处理完毕。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该拆除的坚决限期拆除,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复耕复绿的坚决限期复耕复绿,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坚决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100%,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移送率100%,清拆率100%,责令停工率100%,复耕复绿率100%,结案率90%以上,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案件必须下降80%以上,违法占用耕地必须控制在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5%以下,达到依法有序管理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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