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三篇

发布时间:2020-05-12 03:55: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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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三篇

(一)

摘要:党的xxxx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大服务”“强政府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核心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块块互相分割,事权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论文(二)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多发,触点很多、燃点较低、处理不易。一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责任感不强,容易导致处理失当、激化矛盾,甚至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在我国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正、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根本上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应通过整体、全面、合理的制度安排,从制度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努力以制度防纠纷于未起、化矛盾于未发,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与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诚然,法治建设的成效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难以立竿见影,快速见效。但是,法治的导向和预期作用却使其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雪球效应,法治执行得越持久、越?,其成效就越成倍放大;而如果我们现在在法治建设上稍有松懈,未来出现的问题就可能是全局性、长期性甚至是灾难性的,解决起来事倍功半,积重难返。总之,我们只有把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20049,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执政党在领导国家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关键性,有力地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提高了党的执政水平。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是我们党有效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深刻指出的:“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二、围绕法治建设的重点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统一实施、狠抓落实。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如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推动立法从主要服务于经济增长的速度、总量和规模,向更加注重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效益、质量和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转变;从主要进行有关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立法、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更加注重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立法、同时着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转变;从主要强调立法的数量和速度,向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和效果转变。这就要求我们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进依法行政,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任务、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了有力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形式化口号化实用化的倾向。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就不能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正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的重大意义所在。

从现在起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只有8年期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取得重大进展。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司法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当前,我们要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目标,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日益高涨的关注和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认识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准确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是全面反映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是集中代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 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

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党的十八大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的特殊群体,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水平和能力一样。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自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是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紧迫需要作出的一个重要论断。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难度在加大,复杂性在加深, 冲突在加剧,各种矛盾的关联性、集聚性、突发性进一步增强,加上互联网、手机媒体、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广泛运用及其对负面新闻和社会情绪的放大效应,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和局部危机。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既给我们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压力,也增添了内在动力。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推动力,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维稳的不正确观念和做法,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论文()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是一项反腐倡廉的战略性措施,对于遏制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假如说,过去的党风靡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是纪检、监察、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孤军作战的话,那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则是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特别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党政一把手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的重大责任。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如能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必将使当前不容乐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出现新的转机。笔者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把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党风 廉政 责任制 思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是一项反腐倡廉的战略性措施,对于遏制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 大学生寒假实践报告,从根本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党政一把手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的任务。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度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我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要具体明确

明确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因此,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必须按照各单位的实际,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

首先要明确责任的主体。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一把手能否把两付担子一起挑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不放松,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应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

此外,要着重抓好管理人、财、物的部门领导的责任制建立。近年来的情况表明,腐败现象的多发点也是权力监督制约的空白点。这些部门假如治理薄弱,很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明确规定这些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廉政责任,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制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要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更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违反了要怎么样。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每个领导、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特点,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责任条款,必须具体实在。凡是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都要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政领导与下属分级签订,层层抓落实。

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功过分明 大学生校内网

责任制度,只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而严格、科学地进行考核,则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双重作用。一是能准确地评价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能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威慑感和信任感。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认真细致、要严格准确、要善始善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

考核工作要改变思路。传统的考核方法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肯定成绩往往有许多是客套话,这样做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更主要的是淡化了对存在问题的重视,使被考核单位轻易产生自我感觉良好,不利于对问题的重视和整改。因此,考核、检查工作应该改变思路,以发现问题为主。

考核工作要走群众路线。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干部是否廉洁,这个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腐败最怕群众,群众的监督最有力,应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要赏罚分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对考核结果能否做到赏罚分明,敢不敢对分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能否真正得到加强的问题。假如有规不执行,违规不究,或者是重违轻罚,势必造成制度荒废,法纪松驰。现在有许多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法纪不严。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得到很好落实,就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责任追究条款要尽可能的具体明确。责任追究的依据是责任条款,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责任追究就难以执行。因此,责任条款除了要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要怎么办、不准怎么办外,还应该规定违反了哪条规定、出了什么样的问题要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或处理。只有这样,对于考核结果才能有依据地、准确地进行奖惩。有了这样的规定,不仅对考核结果能把握奖惩的,更重要的是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起到了有力的制约作用。把防腐拒变的关口前移,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责任追究制重要的是要敢于动真格。因为,责任追究不同于一般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对象是直接的违纪者,而责任追究的对象是没有履行好领导责任而导致分管的单位、人员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对这种追究责任者的处理要困难得多,实际工作中往往以经济处罚为主,逃避党纪追究;或者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使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特别是对一把手的责任追究更难落实。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追究,必须认真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工作中,决不能简单地仅凭违法违纪腐败案件的有无、多少来评价这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与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区别对待。

参考文献: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编辑:华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9f2c7abb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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