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

发布时间:2016-05-06 23:41: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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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

2016-03-30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人才改革意见”),明确提出,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此次关于高校职称评审的制度改革,能否为那些苦苦挣扎于职称泥淖的高校老师带来福音呢?

艰难的职称晋升之路

    40岁的张建是一所省属本科院校的非专任教师,主要承担科研工作。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其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本以为职称晋升是水到渠成的事,然而,在迈向副高级职称时却屡屡碰壁。

    2005年就获得中级职称的张建,由于年限的要求,直到2013年才有资格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但那时已经面临副高级职称名额由几年前的几十个变为十几个,而申报者却多达上百人。僧多粥少之余,非专任教师的评定名额就更加少了。

    2013年,张建提前两个月就精心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其科研积分在所有申报人中名列前茅,以小组评审第一的成绩进入校级评审,但因专业名额受限等原因最终无缘晋升。

    他没有放弃。为了备战下一年的评审,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著作发表和科研项目中去,比上一年多出版了一部著作和完成了一项省级课题。

    然而,2014年的评审标准却打了他个措手不及,学科小组评审不再具有量化标准,评委的“综合评价”决定参评人的去留,张建在小组评审中就遭淘汰,无缘校级评审。

    2015年,我还是继续申报了副高级职称评审,尽管屡受打击,但还是要把这条路走下去。”张建坦言,职称不仅与待遇直接挂钩,与科研资源亦密切相关,比如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对申报人都有明确的职称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则是一般要求。

    他表示,没有标准、人际关系分量重,缺乏科学规划与有效的保障机制,是其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感触最深的问题。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很多,但高级职称“指标”紧张,造成竞争硝烟弥漫;对科研水平有要求,但又谈不上硬性要求,造成“综合评价”难以操作。

职称晋升之路对于以教学为主的高校教师同样艰难。

    王前(化名)是一所中西部211重点大学的讲师,年近50的他已从事教育工作14年,至今没有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他坦言,高校中级职称的评定,根据学历达到一定年限基本都能晋升,而副高级以上的职称晋升则不易,尤其副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尤为激烈。

    ()最终还是会申报副高级职称的。”王前表示,职称直接关系到工资待遇,同时也是申报相关科研课题的一道门槛,若职称不达标,只能被挡在门外。

    (像我一样)以实务教学为主的职称晋升走得更加艰难。”王前表示,职称评审中对于论文、课题、教学课时等都有最低要求的限制,但教学要求是很次要的。

王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职称评审要求科研水平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学校对于教学水平有着独立的考核体系,同样给教师带来教学压力。虽然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能够达到申报职称的条件,但在评审打分中并不占优势。

    “不同专业发表论文的难度不一样,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和竞争有限名额,对一些弱势专业的教师不公平。”王前指出,受地域关系影响,学校会对与地方特色研究相关的专业,在职称评审时予以一定照顾,相关专业教师在职称晋升时会相对容易;此外,中西部的科研资源难以和发达地区匹敌,若要求同样的职称晋升条件,也不利于学校吸引人才。

推动高校自主评审需去行政化

    造成高校教师职称晋升艰难,职称评审存在种种不合理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行政性的职称评审是症结所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职称评审本身就是行政化的人才评价和管理体系,由行政对人才提出一刀切的评审标准。目前的论文标准、课题标准、经费标准等,就是由行政部门制定的。比如论文就是行政化的要求,目前强调的是发布数量和发表期刊档次,而不是针对论文本身的价值和贡献。用一套量化的指标来评价教师的研究成果,并在评审过程中缺乏基本的透明与监督,也滋生了高校职称评审急功近利、腐败等问题。

    2012年四五月间,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接连报道了两起因高校职称评定引起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丑闻。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少林,对同院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林莉红教授“大打出手”,理由是对方使自己“没评上教授职称”;湖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评审专家之一的湖南警察学院体育部主任刘一兵,竟在宾馆“开房收钱”。

    早在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就提出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

    20163月发布的人才改革意见明确提出,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

关于此次改革,熊丙奇表示,行政部门简政放权,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是扩大和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是一种进步,有利于改变目前高校职称评审带来的问题。但他同时指出,这只是第一步,政策落实还需要推进高校内部改革,去除高校内部行政化,不然仍无法解决问题。

王前和张建同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王前表示,政策的出台代表了大的方向,但效果还要看具体政策,若高校自主制定的具体措施仍无大的改变,那么还是难以解决问题。

    张建的看法更加悲观,他认为这只是一种压力下放的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高校自主评审,同样需要教育部层面的指导,比如提供参照标准等,并不能各自关起门来“自娱自乐”。

    熊丙奇表示,要进行彻底、全面的放权,必须在立法层面推进,改革必须做到于法有据的。

    “职称本身就是行政管理、评价人才的产物,只要职称存在,对人才进行行政管理、评价的基本模式,就不可能突破行政框架。”熊丙奇进一步指出,取消职称评审,把职称变为职务,一个人被聘到什么职务岗位,就享有这一职务岗位的待遇,而离开之后,就不再享有,才是我国人才评价、管理改革应该追求的目标。

或可取消英语计算机职称考试

    近年来,职称评审中屡遭非议的一点就是与外语和计算机挂钩,除了少数可以免试人员,几乎所有需要评职称者,都需要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如果没有通过职称考试,就无法获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的机会。

    媒体曾广泛报道,知名作家铁流12年来因英语、计算机职称考试无法通过,导致无缘副高级职称(二级作家)

    王前认为,高校职称评审要求外语和计算机指标并不是太合理。因为专业不同和研究途径不一样,有些教师运用国内资源就能满足科研、教学需求,英语水平要求不需要过高;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过于专业,在教师能够运用一般办公教学软件的情况下,对科研并没有太多的帮助,不宜额外要求英语和计算机能力。

熊丙奇指出,职称考试已经形成很大的既得利益链,从教材到培训、考务,已经成为组织者碗中的一块“肥肉”,也无形中催生了“考试经济”。

    近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就报道了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咸阳一考点监考人员发现准考证信息不符,仍然放行,可能存在多名“枪手”替考。

    此次人才改革意见表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张建和王前均认为这是应该的,有利于避免高校教师浪费时间和精力。

“职称考试这一行政许可性质的考试,应该取消,以给用人单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权。”熊丙奇建议,人才改革意见的规定是职称考试的进步,但并不意味着取消职称考试,职称考试的存废,应该通过立法来讨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61c78fdeefdc8d377ee3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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