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教工活动、走访慰问等管理办法
一、重阳节活动形式和经费标准:
(1)、对象:离退休老师。
(2)、活动形式:由工会根据每年时间情况提前一个月确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3)、标准:80-120元/人(不发现金)。二、“三八”节女职工活动形式及活动经费标准。(1)、对象:在编在岗的女职工。
(2)、活动形式:由工会征询意见后报学校审批确定。(3)、要求:女职工活动当天的课必须提前自行调好,并报教务处备案,不能出现自习或空堂情况。(4)、标准:60--120人/人(不发现金)。三、元旦(迎新)活动对象、形式及经费标准。(1)、对象:学校所有教职工。
(2)、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就近为主。(3)、标准:100元/人。四、教职工“逢十”(周岁)祝贺。(1)、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2)、标准:100/人。
(3)、形式:由工会走访安排在11月底。
五、慰问类:
(1)女教工分娩:工会代表学校看望,标准为200元。(2)教工本人生病住院:工会代表学校探望,标准为220元/人。六、吊唁慰问:
(1)、教工因病(故)逝世,学校工会前去吊唁标准为:
慰问金301元,慰问品约130元(花圈、被子等)。
(2)、教工父母逝世,学校工会前去吊唁标准同上。
七、教师节活动:
(1)、活动对象:所有在编及退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