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放大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201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和对教学过程的
质量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体系,建立学校行政监督工
作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全面
提高,特制订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为了便于开展督导工作,校督导室内设教学督导、
行政督导两个工作组。负责会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
处、教务处及各院部,开展行政监督、教学检查、教育教学质量
审核活动,指导全校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聘任
第三条 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教学、行政督导组在督导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代表
学校对全校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秩序行
政管理部门、岗位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评、指导和反馈信息
的专门工作机构。
(二)教学督导的评定结果,是教师职称评聘、课时酬金分
配、评选优秀教师、评选优秀教学奖等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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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督导的评定结果,是部门、工作人员年终评优和检验部门工
作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条 督导组人员组成
教学、行政督导组分别由 4--8 名专兼职督导员组成。督导
室负责督导组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 督导员聘任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
学、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治学严谨,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在教职工
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0 年以上的教学一
线经历,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 或担任过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以
上职务,有 20 年以上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督导员选聘程序
(一)督导员由院部或督导室推荐提名,经学校领导审核批
准后,由校长聘任并颁发聘书。
(二)督导员每期聘期二年,工作称职、身体健康者可以连
续聘任。
(三)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校长决定终止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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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督导工作范围、任务、方式
第七条 督导工作范围
(一)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学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方法及教学手段
的使用提供帮助和指导;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师的教学
情况和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及相有关部门反映;检查
验证教学和教学改进的效果,评价各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
有效性及成果。
(二)行政督导的工作范围主要是:依据学校质量管理体系
的要求,对各部门、岗位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督查
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相互间信息沟通、反馈情况;把教师、学
生对教学支持服务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映;检查验
证各部门、岗位职责的落实成效,评价工作实绩。
第八条 教学督导组的具体任务
(一)检查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方案设计、课堂教学、实
验实习及教学辅导的方法和内容是否体现了中、高等职业技术
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的特色,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对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实训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实验室及图书馆建设等工作,开展专
题调研,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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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教学第一线监督检查有关教风、学风、校风、教学
和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
1、课堂教学(重点检查教材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案编
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教学进度是否与学期授课计划一致;作
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填写听课记录等)。
2、教研活动的开展,教学论文写作等。
3、实践性教学。
4、学生日常学习情况。
5、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6、与教学有关的其它课外活动开展情况。
(四)开展教学管理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各教学部门和教
管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教案、课堂教
学、授课质量、实践性教学的情况。
(五)定期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教学进度实施效果、试
卷、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和安排、教学实验实习的工作进展
等,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各教学部门的教学活动,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
质量进行评估。参与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的活动,听
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将改进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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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检查评价各教学部门实践性教学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
果。检查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进展情况,检查校领导和中层干部
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每双周五下午,教学督导员根据上两周教学督导工作
的实施情况,向校督导室提供各分管专业的教学活动基本情况
的工作记录和书面报告。每学期末,教学督导员对各分管专业
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改革等方面情况写出综合评价意
见提交督导室。
(九)受学校委托开展单项或专题调研,每学期要完成一至
两篇调研报告。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九条 行政督导组的具体任务
(一)检查各部门、岗位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支持服务过
程中是否体现了质量管理目标要求,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
管理目标的实现效果。
(二)征集师生对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沟
通工作信息,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
(三)每周两次到各职能部门督查人员出勤、工作落实、工
作协调情况以及有效工作文件和记录,验证、评估各职能部门
的工作实际成效,促进各职能部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和
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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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学校经费的收缴、管理、使
用情况,教学、实验、实训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大宗物资采
购及校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学校经费、设施、资
产的使用效益和增收节支措施予以验证和评价。
(五)每双周五下午,行政督导员根据上两周的督导工作记
录情况向督导室写出书面意见,反映各部门管理活动的工作实
绩,并给出相应评价。每学期末,对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情况
写出评价意见和报告。
(六)受学校委托对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撰写专题调查报告。
(七)对收集的各种管理信息和统计数据进行处理,及时上
报。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条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
(一)教学督导组要有计划地开展随堂听课(包括检查性听
课和跟踪诊断指导性听课)。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进
行随堂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专职督导员
每周听课 8 学时,兼职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 2-4 学时,听课后要
与被听课教师交换意见。
(二)不定期的召开师生座谈会,与有关院、部、处、室的教
师、学生进行个别访问、交谈,及时收集和反馈各教学部门、师
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进行专项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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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查有关教学文件、工作记录、资料处理等文件管理
的规范化要求的执行情况。
(四)针对教学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和研究,为学校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向学校提交教学
督导的书面材料或调研报告。
(五)定期集中讨论研究教学督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双
周召开一次督导员工作例会,交流情况,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反馈教学督导信息。
第十一条 行政督导组的工作方式
(一)听取部门汇报,现场督查部门工作情况。
(二)查阅部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执行文件、资料、档案管
理记录。
(三)参加有关工作协调会议和教育教学的评估活动。
(四)召开部门座谈会,个别访谈。
(五)发放问卷调查、测试,现场察看等。
行政督导员每学期应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日深入基层开展调
查研究。要定期集中研究讨论行政督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双
周召开一次督导员工作例会,交流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改
进措施及意见及时反馈行政督导信息。
第十二条 督导室每月出版一期《督导简报》,定期通报督
导工作情况。每学期期末,由督导室汇总督导工作过程中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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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会议纪要、评价表格和其它督导工作的成果,形成报告,
提交学校领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根据兼职督导员完成督导任务的情况,学校给
予相应工作量津贴。对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督导成果,由校
长基金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督导员在聘任期间由学校颁发督导员证,并在
工作中持证上岗,挂牌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督导室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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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c138d753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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