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30 17:52: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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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根据党章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积极分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

3、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工作主动负责,各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4、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基本情况良好的。

5、现实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确立程序

1、党支部根据所在团组织推优和党小组的讨论推荐名单,支部委员会在征求群众基础上(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审核;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反映,接受监督。

3、符合条件者,经所在党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所在支部做好一人一档的党建材料袋。

5、支部安排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培训联系人的工作要求

1.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告诉他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向其提出要求,指出努力方向;

2.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情况;

4、考察期满,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拟发展对象的意见,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相关材料。

5、对尚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具备条件后可适时重新提交支部讨论。

四、支部定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1、党支部及时安排、调整培养联系人,安排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2、支部组织党课教育活动。安排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坚定政治信念;端正入党动机。

3、党支部每学期初安排一次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经考察培养后先进性作用不明显的,党支部可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或重新确立新的培养对象。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对象,经支部委员会的规定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拟发展人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2adef7e7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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