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11:23: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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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自查报告

2017.6.14

达茂旗水务局2016-2017年度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包头市水务局开展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对照《内蒙古自治区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的内容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我局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质量监督情况

达茂旗2016-2017年度实施水利项目8个,分别为2016年立项、批复下达水利建设项目6项,包括2016牧区重点县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工程投资1506.35万元; 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保障灌溉面积2900亩,工程投资640.18万元; 2016年(西部)节水增效建设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工程投资2009.29万元;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解决193462人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投资521万元满都拉镇及口岸供水项目,设计供水人口3.6万人,日供水量5500立方米,工程投资1716.77万元;艾不盖河河道治理工程2017年涉及2个项目,为(西部)节水增效工程、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等。根据项目规模,8个项目由市级监督。已办理质量监督受理申请及项目划分批复项目8个,覆盖率达100%。已完工项目3个,均为小型水利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

二、我旗监督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达茂旗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为了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健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20172月,达茂旗水务局依据水利部【2014408号文内设机构:业务与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等,对我旗水利水保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目前,我局从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共3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培训、考核。

为加强质量监督工作,我们加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自身建设。一是保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办公设施投入,设置了专门办公室,增添了办公设施,如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手持GPS等。二是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专业质量检测公司,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抽样检测,以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使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三、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为加强我旗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水利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完善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质量监督制度、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建筑材料使用许可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检测制度、质量验收评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力度,整体提高我旗水利工程质量水平。

四、认真做好质量监督日常工作。

一是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对项目进行招投标备案,仔细核查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对项目建管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开展监督。二是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通过听汇报、提问题、实地看,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情况。经常性到现场检查工程实物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商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限期,并跟踪督办落实。三是参与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竣工验收前,联合监督站、监理等进行质量等级核验,对未经质量等级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参与监督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把好质量监督关。

、质量基础建设
    (一)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
    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我局积极宣贯,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纳入日常工作中。并要求施工单位坚决执行。在项目检查中,严格把关,对违反标准的必须修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违反强制条文的,要求整改。
    (二)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按照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对相应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质量宣传教育和学习
    积极参加了自治区水利厅各类培训, 20173月派出项目法人及专业技术人员8人参加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培训、4月又派出2人参加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培训等。 20172,我局邀请省级水利专家,组织相关单位举办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培训班。计划201712月将参加自治区水利厅举办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班。

施工单位加强对一线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尤其对新入场农民工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准确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技能,推动全行业人员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六、贯彻落实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结合当地实际,我旗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不得设置法律法规之外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得抬高或降低招标工程对应的资质资格等级,不得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从业人员资格。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等形式排斥、限制外地注册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水利建设业务,不得将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本地区培训等作为外地注册企业进入本地区水利建设市场的准入条件。不得以市场准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或变相实施收费、有偿服务。经过梳理没有发现上述现象。

七、质量诚信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达茂旗水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信用评价、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利用已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主动查询、利用已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平台。

八、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历次稽察、检查、巡查等发现的问题,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处理标准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旗质量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决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等,实行“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层层抓落实,全面提高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建设管理,使我旗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得到长足发展,所有项目都能做到质量过硬、群众满意。本次达茂旗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我局自评为98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2f25f43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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