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三制”规范双重组织生活

发布时间:2022-12-20 20:33: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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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上海边防总队:一单三制规范双重组织生活
一、案例背景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011年初,公安边防部队党委围绕如何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部署全国公安边防部队开展了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以此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的突破口和具体行动。在活动开展中,上海边防总队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发现在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方面,虽然总队采取了事先预告、学习签到等多项措施,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有的以事务繁忙为由,参加组织生活事先不做准备;个别领导干部事前不请假、事后不补课;组织生活落实缺乏有效监督,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情况了解掌握不够等问题。
经过反复研究摸索和学习论证,总队党委明确了先数量、后质量;先规范、后模范;先机关、后基层破解思路,在总结创建活动实践、借鉴地方党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探索实施了以组织生活通知单和组织生活公示制、报告制、通报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简称一单三制),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其所在支部双反馈、事前和事后双公、政治机关和各级党委双把关、上级和群众双监督,有效规范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这一基本动作和基本环节。二、案例做法
(一)发放《组织生活通知单》,统筹谋划抓经常。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要求党支部提前23天将《通知单》送达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计划开展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以便党员领导干部提前统筹安排工作并做好相关准备。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填写反馈回执,明确能否参加。支部根据回执反馈情况,调整确定组织生活开展的具体时间,防止组织生活安排与紧要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加前有准备、参加后有效果。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在回执中说明情况并请假,支部根据组织生活内容,视情或安排补课、或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或提前征求意见、或会后通报情况等。同时,将《通知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考察资料,存档备查,充分发挥支部管理教育党员的功能。(二)建立公示制度,搭建平台抓监督。总队明确规定,师、团两级党委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计划及落实情况,要采取局域网专栏、营区电子屏、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对本级党委、本级机关党支部和所属部队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官兵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建立公示制度,为群众了解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参与评价监督搭建了平台,有效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主动性。(三)建立报告制度,提前介入抓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提前一周将开展党组织生活计划逐级上报,由总队政治部汇总后,上报总队党委审定。对组织生活计划存在庸俗化、形式化、行政化等倾向性问题的,以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指出,责成重新制订计划。建立报告制度以来,总队党委根据各级党组织上报的计划,及时纠正不符合规范要求、组织生活主题不突出、存在三化倾向等问题14次。(四)建立通报制度,检查整改抓落实。各级政治机关定期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汇总上报,总队党委每月进行一次讲评,对组织生活程序规范、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计划安排不落实、基本环节不到位、活动流于形式、党员官兵有不良反映的,进行点名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量化考核,明确无3次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或党员官兵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不得评先评优。


三、案例成效
20118月实行一单三制做法以来,总队师、团两级机关党支部累计发放《通知单》863份,收到回863份,36名两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746人次,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率从以前不70%提高到91%事后进行补课”94人次,4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及时、不认真的同志受到点名批评,以往存在的形式化、随意性、监督难、效果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双重组织生活的规范落实。
(一)较好地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通过《通知单》事先预报、定时反馈、回执跟踪、督促补课,形成了预报反馈落实监督的流程定式,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了以往过双重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坚持不经常、活动开展随意等问题。(二)较好地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监督难的问题。建立报告制度,使各级党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可以提前指出并纠正存在的庸俗化、形式化、行政化问题,增强了组织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建立公示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置于组织和党员官兵的监督之下,有效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参加组织生活时能够放下架子、摆正位子,说准调子,更符合普通党员身份。同时也为党员官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拓展了渠道,提供了平台。
(三)较好地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纳入团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量化考核,明确了党委书记和领导干部本人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中的责任,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责任,明确了不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属违纪行为,责任明晰,措施具体,具有较好的操作性。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部队党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党员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一单三制规范双重组织生活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和上海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公安部孟宏伟副部长批示高度肯定此做法,今年1月该做法在全国公安边防部队推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李希部长认为其特色鲜明,值得学习。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海基层党建网等媒体均予以了刊载介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0df81cfbb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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