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K(三级)与汉语教学的改革作者:赵延云 来源:《内蒙古教育·综合版》2011年第07期
2008年秋季高考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实施了“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并按50%的比例与英语计入高考总分。这种考试制度已有三年,我辅导了两届毕业生,由此引发了诸多对汉语教学的思考。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简称MHK。是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也是国内唯一的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评价工具,是一套完整的汉语教学的科学评价体系。在少数民族双语教学中,汉语水平的考查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关键的作用。MHK的推行使我们明白了汉语教学理念必须调整,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从而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以适应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教材也要相应做些调整,汉语教学必须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汉语应用能力为目标。下面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明确MHK(三级)考试的标准和依据
MHK(三级)考试的标准,适用于接受过1200—16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学习者。达标者可以掌握全部甲级、乙级、丙级汉语词和部分丁级词,可以适应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习。能用汉语就一般性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进行正常交际,在视听、阅读接受信息上无障碍。可以认知所学专业内容和社会事务中一些比较抽象的信息,可以按照要求用汉语做出一些简明的、口头和字面的推理和解释,可以用口头分析事情的原因,叙述事物主要发展过程和变化,概括事物的基本特征和要点,对学习中的问题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做出简要评论。可以较快地正确书写常用汉语句子,在一般的叙述、说明、分析性的语段写作上,基本没有语言文字、一般句式和常见汉文化规范方面的障碍。可以做笔记、记录、写信,并能按要求完成归纳、概括、缩写等书面表达任务。可以撰写一般性学习活动的经验总结和常见叙述文、应用文。MHK(三级)以《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和《汉字和词汇等级大纲》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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