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乡镇2017年度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活动,为确保谈话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谈话对象 全镇10个村2个社区的党组织书记、主任。 二、谈话内容 1.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相关廉zd规情况。 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等情况;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 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执行政策、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等。 4. 党务、村(居)务、监督等公开情况;村(社区)的财务收支、低保评定、精准扶贫、困难救济等情况。 5. 其它需要谈的内容。 三、谈话原则 坚持事前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立足教育挽救的原则。 四、谈话时间 12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谈话领导自行确定)。 五、谈话方式 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廉政谈话采取单独谈的方式进行,涉及具有共同性的轻微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可以对书记、主任同时进行廉政谈话。 六、谈话要求 1.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谈话准备。镇领导要亲自参加廉政谈话(xx负责xx村,xx负责xx村,xx负责xx村和xx村,xx喜负责金鸡坪村,xx负责xx社区和xx坪村,xx负责xx村)。 2. 谈话前,要多方面、多渠道了解被谈话对象思想、工作、廉政勤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廉政谈话有的放矢,切实解决问题。 3. 廉政谈话由联系村干部负责记录,并填写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被谈话对象本人签字后存档备查。负责廉政谈话的镇领导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被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及时帮助解决被谈话对象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体现组织的关怀。 4. 谈话结束后,对在谈话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由联系村干部汇总后报送镇纪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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