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领导立法的实现方式

发布时间:2020-06-25 12:03: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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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领导立法的实现方式作者:汪习根;宋丁博男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ISSN:1007-5801年:2016卷:020期:002页码:77-87页数:11中图分类:D25/901正文语种:chi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重大事项;修宪建议;立法报告;党内法规摘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明确党领导立法的实现路径与方式,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与程序,才能真正将党对立法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首先,依法确立党的重大立法事项决定权,明确其法定界限、调控对象及运行程序.其次,依法完善党的修宪建议权,明确修宪建议程序的启动原则、启动主体和参与主体,创设修宪建议程序机制,细化党行使修宪建议权的法定环节与步骤.再次,依法固化党的听取立法报告权,确定报告主体、界定报告权限、明确报告内容、设定报告方式.最后,构建党领导立法的法治规范体系,既要从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两个层面分别对此予以规定,又要注重国法与党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其中,重点是要制定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立法工作规程》,完善党领导立法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e50d46a74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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