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监狱2019年度财产保险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05:21: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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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监狱2019年度财产保险项目询比公告

浙江省第三监狱2019年度财产保险项目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浙江省第三监狱2019年度财产保险项目;编号:S3J-BXB201904004

二、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预算价为5万元,采购内容浙江省第三监狱财产保险,详见报价函

三、投保时间:一年

四、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218日至20192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13014:00 16:00,到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获取询比文件,也可以联系QQ3416146861)获取询比文件或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询比文件,请收到本询比文件且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将报价函于20192211500时前密封提交至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或传真至纪委监察室(传真号码:0570—5083101)。标书须加盖公司印章,逾期或无章作废。成交人签合同时提供原件。

五、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后,推荐报价最低为成交候选人,若存在相同报价,则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成交人后,由招标单位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0-*******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107 邮政编码:324206

七、监督电话:0570-*******

2019218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条款及清单

说明:本部分条款不一定和最终合同条款内容完全一致,招标人有权进行适当调整,但此调整不能与本部分内容相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 保财产一切险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保险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组成

1、保险合同由本合同保险协议、保险条款、乙方签发的保险单及在保险期内经乙方同意而出具的附贴批单、批注组成。

2、本合同与保险单内容相冲突的,以保险单或附贴批单、批注为准。

第二条 保险险种:财产一切险

第三条 保险期限:十二个月。保险期间以乙方签发的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保险责任范围

(一)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灭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条款

1、本保险合同所适用的保险条款为:

2、本合同项下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范围参见《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列示的内容。

第六条 保险标的及金额明细

第七条 免赔率

本保险合同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贰仟元整(2000.00元)或绝对免赔率为核定金额的20%,两者以高为准。

第八条 特别约定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投保财产因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造成的损失而进行清除或消除所有残余废物所造成的必要及合理的费用。

第九条 保费交纳

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本保险合同后,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发票7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汇入保险人指定的保险费专用账户。

第十条 理赔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1、乙方服务热线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全天侯“一站式”服务。

2、乙方设立投诉电话:

3、为保证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乙方针对本保险项目专门成立财产一切险项目小组。

4、专档专人追踪:(一)建立未决赔案档案、理赔情况跟踪表及理赔流程单等,从案件出险报案时起,各个环节全程跟进。除及时跟踪出险理赔进度,向甲方告知所需要提供的相关索赔资料外,乙方将为甲方办理理赔手续提供一些合理性建议,及时通知甲方赔款的支付情况。

(二)勘查时效承诺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事故勘查、定损服务。乙方承诺:报案后5分钟内勘查人员与甲方取得联系;9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上诉规定时间到达出险现场的,甲方可先行处理事故现场,但应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集相关实物证据。

(三 )理赔速度承诺

出险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对于责任明确、不涉及人员伤亡、损失在叁仟元(3000.00元)以下的赔案,乙方勘查人员将在现场确定损失项目,定损核价。

2、估损金额在拾万元(10万元)以下的案件,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定责定损,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在与甲方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7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3、在乙方与甲方无法对损失金额达成一致时,可委托双方认同的资质合格的公估人对损失进行鉴定,并以此作为理赔依据。

(四)理赔预付款承诺

事故发生后,在合理的预计赔款范围内,经乙方上级公司总经理室研究确定,乙方可在本级单位处理权限范围内,预付一定的金额,时限为3天内。

(五)延伸服务

1、乙方将在中标后一个星期内,派专人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以及报案理赔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注意事项。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师或律师咨询等服务,协助为甲方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法律援助。

3、甲方可享受乙方专职服务人员上门为甲方办理相关保单送达、赔案手续、支付赔款等专项服务。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财务交纳人民币: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违约问题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或者与保险本合同有关事项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常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

1、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保险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一方执一份。


报价函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三监狱2019年度财产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S3J-BXB201904004

说明: 1. 此表的投标报价系指招标人为购买财产保险应支付给投标人全部费用总和。此费用包括了本合同保险费、税金、售后服务、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人: 联系方式:

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cb82e7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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