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等关于认定第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机构与公司企业
【发布部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西安海关
【发布日期】2014.01.06
【实施日期】2014.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关于认定第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各隶属海关,有关企业:
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确认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等23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希望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设创新型陕西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九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西安海关
2014年1月6日
附件:
第九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bb7183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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