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0 05:30: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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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2.01.21

【实施日期】2012.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赵惠琴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务、审计、编制和办公室(机管局)工作。

副区长 分管经委(商务委、粮食局)、科委(信息委、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中心)、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张江高新青浦分园、湖区开发公司等;协管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2150de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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