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学前教育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30 13:31: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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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颁布实施有关情况

2014年1月30日,省政府以省长令形式颁布了《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为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先生、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处长孙永田先生、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调研员王宇轩先生解读《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内容。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按照本次《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介绍一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的主要亮点,通报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及二期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一、《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的主要亮点

2014年1月9日,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月30日,郭树清省长签发第272号政府令予以公布,2014年4月1日,《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是我省学前教育史上第二个省政府令,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又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为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使用管理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学前教育最重要的增长点,是发展城镇学前教育的关键。长期以来,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和保障,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存在着没有规划、或者改建未建、或者建后挪作他用、或者高价出租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情况,致使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出现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仅以某市为例,自2005年以来,城区有58个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幼儿园,其中只有17个建成或正在建设幼儿园,建设率仅为29%;15处已经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中,仅有7处投入使用,使用率仅12%;7处幼儿园均被个人租赁成举办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2处被挪作他用,6处尚未投入使用。)

《规定》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从规划设计到管理使用都做了全面细致、详细明确的规定。首先,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以政府主导为主,亦即配套小区必须规划建设幼儿园。其次,规划设计涉及到幼儿园布局的,应当事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第三,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第四,如果未按照布局规划和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规划审批和确权登记。第五,对幼儿园异地重建专门进行了强调,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幼儿园土地、房屋的,应当按照规划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二)农村学前教育成为发展的重点

为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办园条件简陋、师资水平低、小学化倾向严重等现状,让农村适龄儿童也能享受到比较优质的学前教育,《规定》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进行了重点强调。总则第六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的差距。第十一条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改建和扩建农村幼儿园,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并且提出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途径,一是县、乡镇(街道)政府建设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并保障其正常运转和发展;二是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四独立”(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幼儿园;三是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的公共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三)保障弱势群体能公平地接受学前教育

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学前教育是教育公平的起点。《规定》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使其能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一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当附设学前教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在扩大教育机会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使其接受全纳教育。二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不让适龄儿童因为家庭经济贫困丧失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三是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就近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四)加强了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民办幼儿园作为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的补充,有效填补了公办幼儿园的不足,促进了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为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前教育,引导其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规定》对民办幼儿园举办、管理及扶持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第二,各级政府为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第三,民办幼儿园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地位和权利。第四,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资金支持。

此外,《规定》对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管理特别是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幼儿园管理及保育教育、行政处罚等方面都有较大突破。

二、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二期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2011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重要的民生工程,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圆满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并提前三年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

(一)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快速扩增。2011-2013年,全省共投入资金15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922处,完成率为107%,其中,公办幼儿园9002处,占总数的90.7%。增加幼儿学位108万人,完成率为104.8%,其中,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99.2万个,占总数的91.8%。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率、公办率和省级认定通过率均超过100%。(仅以菏泽市为例,2011年以前,公办幼儿园屈指可数,曹县曾因没有一处公办幼儿园且管理混乱遭到教育部的通报批评。2011以来,菏泽市建设公办幼儿园636处,新增公办学位10万个,公办园比例提高了33个百分点,入园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目前,农村里最好的建筑是幼儿园,适龄儿童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比较优质的学前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教育起点的公平。

2、学前教育普及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根据教育事业统计,2013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8528处,比2010年增加 777处;在园幼儿262.4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8%,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我省学前教育开始走向基本普及,为更多的适龄儿童提供了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3、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自2011年以来,省级财政核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2亿元,并争取中央资金约2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对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增长,2013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3.9%,是2010年的近5倍。自2011年起,全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各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62万人次。济南市历下区、济宁市兖州区、东营市河口区、潍坊高新区、淄博高新区等实施了不同年限的学前教育免费政策。青岛、潍坊建立了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增强了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

4、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全方位推进。我省率先在全国在出台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各市迅速启动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潍坊市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编10130个。聊城市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核定编制1080名,2013年招聘645名公办幼儿教师,全部充实到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底,全省新增幼儿教师4.5万人,其中新增公办教师1.7万人。提升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由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承担,实行全科综合培养。加大培训力度,2012年以来,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省级集中培训和远程研修,培训人次达3万余人。

整体上看,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仍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仍然没有达到全面普及,资源配置不均衡,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滞后,幼儿园教师队伍仍然存在着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工资待遇低等问题,“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 “办好学前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 “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要求,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特别是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首先给学前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压力,这些都是二期行动计划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二期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1、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提高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为适龄儿童提供基本的、方便就近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是增强公益,合理确定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三是促进公平,优化资源布局,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教育起点公平。四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保育教育质量的改革与创新。

2、目标任务:达到“6个基本”: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基本改善;幼儿园教师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质量得到基本提升。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孩子是家庭的牵挂、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发展学前教育关系到家庭的和谐幸福、社会的文明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各位继续关心山东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让我们一起努力,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再上新台阶。

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

由于受应试教育等影响,现在许多幼儿园存在教授拼音、写字、外语、给幼儿布置作业等现象,请问教育厅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政策措施?

张志勇

由于受应试教育向下延伸和“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功利思潮的影响,一些幼儿园盲目迎合部分家长的错误要求,提前对幼儿进行拼音、写字、外语等小学化教育活动,让孩子从小就背起沉重的书包,过早地承受着学习的重压,孩子的天性得不到发挥,不能享受幸福快乐的童年,严重影响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小学化倾向主要有以下危害:一是小学化教育内容,不适合幼儿身心发展水平。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有其顺序性和阶段性,幼儿期的脊椎、肌肉、动作等发育不成熟,不可能久坐不动,也不能正确握笔;幼儿期只是具体形象思维,还不具备系统学习的能力,此时若强迫幼儿像小学生那样学习,容易阻碍孩子正常的生理发育,伤害孩子的脊柱、视力等,还容易对学习产生厌倦、畏惧情绪,扼杀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大家都看过一个视频,一个3-4岁小女孩在妈妈的强迫下背乘法口诀,背了十多遍,还是记不住三五一十五,孩子一边背,一边哭诉。这是因为幼儿期孩子心理发育不成熟,理解能力达不到,但对小学生来说,其心智发展到了抽象思维水平,就很容易掌握了,所以我们不能做拔苗助长、事倍功半的事情来伤害孩子。二是造成孩子重复学习,形成精力和时间的浪费。许多孩子在幼儿期间学习了拼音、算数,可能在刚上小学时有一定优势,但到了下半年这种优势就逐渐消失了,并且这些孩子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反而影响学习品质和质量。三是小学一年级严格实施零起点教育,提前学习没有必要。省教育2013年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学起始年级各科教学必须从零起步,严禁拔高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严禁压缩课程和加快课程进度。依法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选拔性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这样,家长就不必担心自己的孩子没有学过读写算而赶不上进度了。

社会上非常关心幼儿园开设外语教学的问题,我们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国家有关学前教育行政法规、文件政策中,从来没有要求幼儿园进行外语教育,语言领域教育是指母语教育,幼儿期是学习语言的最关键时期,一定要让孩子学习好母语。二是《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方案》,小学一、二年级没有英语课程设置,孩子即使从幼儿园开始学习英语,几年以后,也差不多已经遗忘,到三年级,仍然要从头开始学习,造成重复学习。从今年开始,北京市一年级新生不再上英语课,济南市中区一、二年级也不再开设英语课程。三是学前教育的特点是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培养幼儿强健的体魄,开发幼儿智力,培养良好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行为和学习习惯,这才是孩子一生受益无穷的财富。

今天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保教活动要以游戏为主。并指出:“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等内容。”并在第五章“法律责任”章节,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并可以视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今后,我们还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在“监管”上下功夫,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保教行为监管,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要进行行政处理或处罚;二是在“引导” 上下功夫,制定山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规范,为幼儿园保教行为提供指导,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发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专家指导小组巡回指导作用,推广总结《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试点经验。三是在“培训”上下功夫,加大对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交流、帮扶、展览等活动,发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四是在“宣传”上下功夫,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识,推动幼儿园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广泛宣传正确的育儿观念,引导家长和社会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

近期,陕西、吉林等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对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事件被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我省在保障幼儿安全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志勇

陕西、吉林等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对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的事件,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给幼儿身心造成了伤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我厅在收到《通报》的第一时间,及时与卫生厅协商,联合转发了教育部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健康服务管理有关文件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等行为。目前,根据各市上报情况,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未发现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幼儿的生命和健康高于一切。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安全工作,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明确规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幼儿园,要在1小时内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要定期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重点排查校舍、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用药、校车和各类矛盾纠纷等隐患,并做到及时整改到位和化解到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还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家长参与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管理,并对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是第一要务的弦,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更加全面、细致,将安全检查变为常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让社会和家长放心、满意。

记者

请介绍一下财政部门在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方面的举措?

王宇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2011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学前教育投入,2013年,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57.8亿元,比2010年增加51亿元,增长750%。2010年,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仅为0.8%,2011、2012、2013年分别达到2%、3.3%、3.9%。2013年,省财政结合中央支持,共安排资金10.5亿元,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排7.4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二是安排1.9亿元,专项用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园和支持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三是安排8000万元,专项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村级幼儿园建设。四是安排4000万元,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民办幼儿园投入,吸引社会资源投资民办幼儿园。

记者

近几年,省发展改革委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上有哪些举措?

孙永田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努力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

一方面,加强规划引领。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发挥规划计划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我们还将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明确了三年重点发展任务。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按照“一村(社区)一园”的原则办好农村幼儿园。明确了基本标准。确实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编制实施了《山东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922处,增加幼儿学位108万人,根据国家部署,与省教育厅一起,组织编制了沂蒙革命老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2013-2015),重点支持老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划,共纳入87个储备项目,项目总投资2.52亿元。截止目前,已安排32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我委安排省预算内配套投资2000万元。今明两年将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f1104293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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