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工须经公司行车操作技术培训,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方能独立操作,未经公司行车操作训练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起吊物品、设备时,首先检查吊环及起吊钢链条是否牢固,切勿把吊环圈或铁链圈挂在挂钩里,必须把吊环和铁链垂直挂在吊钩里,并放下护环卡,切勿把护环卡绑住。
3.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物品拉紧钢链条后起吊(检查钢链条有无扣牢)。行车移动时必须严密注意吊件高度,吊件移动必须平稳缓慢。吊运物品一般离开地面50cm,目测起吊物件至要求位置。
4.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避开。使用结束后吊钩必须停止在规定区域。
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6.行车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7.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8.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
9.禁止事项:
严禁超荷吊物。
严禁带故障操作。
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行车控制盘,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10.危险事项:
不准斜吊、沿地面拖动或用钩头端部起吊物品。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严禁吊物在设备区域越过,吊物输送轨道在通道区域。
严禁站立吊物左右两侧,勾掉人员应站立在吊物前进方向的后方;设备装带要小心安装,注意安全措施。
操作中如有异常声音或危险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行车在操作时必须时刻不忘操作安全,及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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