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01 21:02: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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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贷款发放后次年对应月份或以后月份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一、 职工到中心办理审核时应提供要件
1、证明材料(原件 ①购房合同;
②住房贷(借)款合同; ③住房抵押合同;
④银行打印的当期还款明细(近期6个月以上);
⑤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2、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提取职工储蓄账户存折(卡);。
3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成都市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13)一式两份。
二、提取申请时间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三、申请提取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计算)。 四、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五、提取次数
借款人及其配偶自贷款发放一年以后,在贷款合同实际履行期间,可按年提取或累计提取,每次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
六、 办理流程
①职工到单位或中心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成都市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
②职工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单位初审后,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
③单位或职工持提取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提交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
④中心审核通过后,职工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托管职工持以上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和《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七、办理时限: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及时办理;遇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告知
提示:
1、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行为,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07e71bff00bed5b9f31d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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