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3月5日“学雷锋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周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地直团(工)委: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建设月”。自治区确定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地区团委决定在3月5日“学雷锋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周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日,3月5日为重点。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弘扬志愿文化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文化”座谈会。 组织政府、协会、学校、志愿者等不同层面的人士,以座谈研讨的形式,交流讨论新时期如何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文化,使志愿服务持续常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各级团组织要在开学之际,紧抓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开展关爱行动,努力扩大关爱行动的影响面,组织“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优秀青年集体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心理咨询、法律维权、学习辅导、经济资助、学费资助等。努力实现关爱行动由共青团组织向全社会参与延伸、由单纯的物质关怀向全面关怀延伸、由集中群体向零散个体延伸。
(三)组织引导社会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民间志愿组织、青年自组织在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它们加入志愿者协会,帮助扶持它们在志愿服务周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青年社会自组织的积极性与团组织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志愿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四)宣传一批志愿者典型,树立志愿服务新形象。为更好的将志愿精神发扬光大,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树立正确的服务观、体现真确的服务动机。各级团组织要在3月5日左右表彰一批常年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时刻践行志愿精神的志愿者,挖掘志愿服务典型,展现各级团组织对志愿服务的重视和关怀,体现志愿服务在社会上的价值及重要地位,使之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志愿服务典型。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在“学雷锋日”到来之际,以“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文化”为主题,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报道,展现新时期新疆志愿者的时代风采,在社会上营造志愿服务氛围,让广大群众更深层次的了解志愿服务精神、践行志愿服务,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志愿服务团队和普通群众了加入志愿服务行业中。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突出志愿文化地位、突出志愿组织主题地位、突出志愿服务对象的切身感受。克服表面化、短期化,是志愿服务活动有意义、有实效、可持续。
(三)强调协调、形成合力。志愿服务周活动要与各地文化办开展的学雷锋活动紧密衔接,密切配合,有效整合各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志愿服务的声势合力。
各级团组织根据本县(市)、本单位实际,选择1—2个重点活动,于2月25日前上报地区团委,活动信息及时上报,活动总结于3月7日前上报。
联系 人:高鹏 张发
联系电话:0995-******* 0995-*******
电子邮箱:xjtlfgqt@sina.cn
传 真:0995-*******
附件: 2012年志愿服务周重点活动方案一览表.doc
共青团吐鲁番地区委员会
2012年2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b821ffb910ef12d2af9e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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