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学制博士研究生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的要求,经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对超学制的博士研究生作如下处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一)处理原则:
1.严格执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学习年限的规定;
2.严格执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的规定;
3.本校教师按人事处师资队伍培养要求和协议酌情放宽1年;
(二) 超学制博士生处理办法
1.2003级(含2003级)以前的博士生457人,现已超过或将超过最长学习期限,但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本人已正式向院(系)和研究生院提交特别延期申请及论文进展详细报告的,在征得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情况下,研究生院视具体情况准予其在2009年8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在批准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成绩和学分符合要求的一律作肄业处理。
2.截至到2008年11月30日,超期未办延期手续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一律由各院(系)通知其本人,由学生本人提交肄业申请或由院(系)提出对其退学处理的意见,经导师、院(系)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于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手续。
3.院(系)提出对超期研究生作退学处理中,导师不签字的,可以由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或院(系)分管领导代为签字。
4.自2009年起导师的招生指标将与超期研究生的人数挂钩。导师所带在校博士生如有超过6年的,将适当减扣当年招生指标。
(三)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处理办法
1.2004级和2005级的博士生,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但未开题的,若能在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研究生院准予其在本学期结束前考核。在批准期限内中期考核仍不合格的,视其成绩和学分情况,一律作肄业或退学处理。
2.2004级和2005级的博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且未开题的,若能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研究生院准予其在2009年3月底前考核。在批准期限内中期考核仍不合格的,视其成绩和学分情况,一律作肄业处理或退学处理。
3.2004级和2005级的博士生,本学期仍不能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一律给予退学处理;导师不签字的,可以由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或院(系)分管领导代为签字。
研究生院
2008.12.0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b71f6d1b14e852458fb57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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