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先行区与协鑫集团投资补充协议20190722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新力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补充协议
山东·济南
二〇一九年七月
甲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国祥
地址:济南市309国道大桥段3099号
乙方: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
丙方:山东新力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仁铁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中心大街1号崔寨商务中心442室
甲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先行区管委会”或“甲方”)是济南市政府派出机构,承接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改革权、试验权和先行权,实施特许的政策、实行特殊的体制、履行特殊的责任,着力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创新引领先导区、城市治理试验区和“四新”经济新高地,助力济南由“大明湖时代”向“黄河时代”迈进、由赶超型城市向引领型城市转变,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中打头阵、挑大梁、作示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借鉴。
乙方: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以新能源、
- 2 -
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为主导的国际化综合性能源集团,是中国新能源行业领军企业。二十多年来,乙方秉承“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坚持价值引领、创新驱动、奋斗为本、协同一家的核心价值观,以“两条主线、四网一云”为总体战略,打造了从硅材料到光伏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太阳能电站建设运营的光伏一体化产业链,以及从天然气开采、液化、储运到供给、天然气发电的气电一体化产业链,提供电网、热网、天然气管网、信息网和大数据云平台的能源综合服务,并构建起金融支撑产融一体、智慧城市、能源互联网等创新业务产业群。协鑫中央研究院、设计研究总院、协鑫大学与各产业发展协同共建、优势互补,不断提高集团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丙方:韩国新力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是韩国电力公司(韩国国家电力公司,世界五百强企业下属负责在海外投资电力项目的业务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海外天然气、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以及相关制造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山东新力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是韩国新力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授权社长洪仁铁先生全权代表韩国新力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在山东济南注册成立的公司,负责投资智慧能源及相关制造项目。
鉴于:
甲方与乙方及丙方于2019年3月22日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建设燃机热电项目及未来能源小镇项目(未来能源小镇包含新能源总部基地项目、
- 3 -
人才公寓项目、未来能源馆项目、分布式能源微网项目、韩国产业园、智慧云仓项目)。
为推进《投资合作协议》落地及项目进展,经三方友好协商,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内容,明确合作事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投资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济南2×F级(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燃机热电项目)、韩国产业园项目及总部经济产业园(含未来能源馆)项目、配套住宅项目。
2.投资人:乙方、丙方及乙方基于本协议注册的项目公司。 3.项目规模:燃机热电项目投资28亿元,韩国产业园项目投资2.4亿元、总部经济产业园(含未来能源馆)项目投资4.5亿元(韩国产业园及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包含乙方、丙方在本项目内招商引进的项目投资)。以上单个项目投资强度均不低于35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低于25万元/亩。(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开工建设,依法属于可以延期开工的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
4.建设内容: 燃机热电项目将建成济南市大型集中式热电联产项目,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及济阳城区提供供热(供冷)服务,
- 4 -
并可结合燃机机组快速响应电网调峰的特性承担当地电网和天然气管网的调峰任务。
韩国产业园项目将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定制化厂房,围绕能源产业,计划引入至少一家世界500强韩国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形成高端制造产业集群。
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含未来能源馆)将建设高端研发、办公楼宇,围绕氢能、储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引进协鑫华北区域总部、氢能研究院等高端研发、办公产业项目,建设未来能源馆,形成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及未来能源展示中心。
5项目建设期:乙方、丙方或乙方基于本协议注册的项目公司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产业项目工程开工后2年内竣工、配套项目工程开工后3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达到第3条所要求的投资强度。
乙方、丙方或乙方基于本协议注册的项目公司有正当理由确需延期开工的,应于原定开工截止日前15日内,向甲方提交说明延期开工理由的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开工日期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限内相应顺延;延期竣工的,乙方、丙方或乙方基于本协议注册的项目公司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说明延期原因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限内相应顺延。
- 5 -
(二项目用地需求、建设规模 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燃机热电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约180亩,项目位于孙耿镇邓家村以西、邢家渡引黄总干渠以东、薛家村以南、艾老村以北,项目净用地挂牌价格 15万元/亩。
韩国产业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约65.8亩,项目位于青银高速以北、北赵村以南、国道220以东、义和庄村以西,项目净用地挂牌价格35万元/亩。
总部经济产业园(含未来能源馆)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M0),总用地面积约75亩,项目位于青银高速以北、北赵村以南、国道220以东、义和庄村以西,项目净用地挂牌价格70万元/亩。
配套住宅项目用地为住宅用地(R2),总用地面积约283亩项目位于青银高速以北、北赵村以南、国道220以东、义和庄村以西,项目净用地挂牌价格 万元/亩。
上述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2.项目建设规模:燃机热电项目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韩国产业园项目建筑面积约4.39万平方米;总部经济产业园(含未来能源馆)项目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以土地招拍挂公示的规划条件为准)。
3.乙方、丙方及乙方基于本协议注册的项目公司加快推进
- 6 -
项目立项、环评、规划评审等前期工作,承诺参加项目用地挂牌报名并摘牌;甲方应给与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