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一期)管理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4]125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一期)管理职责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4〕125号)
花溪区人民政府、市生态文明委:
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作为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一期)的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花溪十里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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