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青职院[2006]56号

发布时间:2022-12-04 16:16: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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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督导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家教育法令法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培养具有基层青年工作基本知识和能力高职人才基地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坚持“精至完美”工作原则、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行政办公效能为主要内容,对学院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实施督导。第二条学院督导工作主要包括教学督导、学生管理工作督导、行政管理工作督导和信息反馈四项主要工作。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督导工作办公室(简称:督导室)在党委和院长办公会授权下,是学院督导工作的常设工作部门。第四条督导室由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三个专项督导组和督导工作信息网组成。第五条督导室由办公室主任、专项督导组组长、督导员和办公室秘书组成。第六条专项督导组组长由督导室主任提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第七条督导信息网是督导工作广泛群众基础的体现,以督导室为核心,学院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组成。第三章督导人员条件第八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从事教育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现职干部或退休专家教授。-1-
第九条具备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管理经验,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时间有保证,愿意为提高学院办学水平,促进学院改革发展服务。第十条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讲真话。第十一条从事督导常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行政工作。第四章工作任务第十二条督导室对学院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第十三条督导室严格执行学院督导工作章程开展督导活动,主要担负以下工作任务:1、制定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呈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作出学期督导工作总结呈报院长办公会审议;2、组织落实学院日常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学院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3、组织管理学院督导工作信息网,充分发挥信息网作用,汇集整理各类信息,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反馈,促进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改善与提高。4、召集教师或学生座谈会,对座谈会反映的信息意见进行归纳、分析、研究,作出客观的结论,提出参考建议,及时向学院领导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反馈。5、对督导工作产生的争议,组织专家论证和进行仲裁;6、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督导工作;对学院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28a23310661ed9ad51f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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