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22 09:10: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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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健康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 第一条 凡是近年来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前景且在我院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第二章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第二条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开展。对其中的二、三类技术按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审批。 第三条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 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 第四条 各专业开展的新技术必须实行准入。必须保障应用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和合理性。新开展技术必须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五条 我院各科室新开展的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技术必须按规定上报审批。其中核准的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由医务科到省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进行医疗技术登记,才能合法的开展该项技术。 第六条 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教科。 第七条 科教科应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第八条 经科教科审核通过、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 第四章 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 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的来源,省内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预期结果与效益等。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2.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3.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4.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5.参加培训情况等。 第五章 督查措施 第十条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须经科教科审核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科教科详细说明原因。科教科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第十二条 医院禁止医务人员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医疗技术服务,未经医院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029f9e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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