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教师行为和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3-12-03 21:53: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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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教师行为和学术道德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技大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

第二章 教师职业道德

第三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下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做到敬业、乐业、勤业、精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和引路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 树立和宣传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建设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将师德表现纳入职称评审、教学科研奖励、年度考核等工作过程,对师德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倾斜。对有较明显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条 在出国研修、讲学、考察或与外籍教师合作、协作、交流等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尊重外籍教师。

第六条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天津科技大学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评估学校有关师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受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举报,负责组织有关调查和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认定。

(二)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任何人都有义务向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举报,举报人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30日之内负责调查取证,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通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内向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辩。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将处理意见和申辩书上报校长办公会,同时书面通知被举报人。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的报告,并做出处理决定。决定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实施。

第七条 经认定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职务)的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奖励。需进行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要完善和发挥各教学、学术、职称评审机构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师德考核、评价、监督方面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各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

(一)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授课计划、教案、课堂纪律等方面对师德的监督、评估和调查的作用。

(二)发挥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博士或硕士导师资格认定、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过程中对师德的监督、评估和调查的作用。

(三)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成果评审、鉴定、验收和评奖过程中师德的监督、评估和调查的作用。

(四)发挥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师德的监督、评估和调查的作用。

第三章 教师学术道德

第九条 优良的学风和学术道德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是大学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继承和创新功能的重要保障。从事学术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恪守学术界所认可的基本学术规范: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二)进行学术研究,应对学术进展进行充分的查新工作,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他人对学术发展的贡献;

(三)坚持诚实守信、学术创新。发表学术成果应实事求是地陈述研究者本人的工作;成果中对他人观点、结论、数据、公式、图表、程序的引用须注明原始文献出处;不得以引用的方式将他人成果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不使用未亲自阅读的二次文献;从他人作品转引的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成果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合作成果应按照对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署名约定者除外,但亦应符合法律规定。所有署名作者应对自己完成的部分负责,其中第一署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对整篇论文或者著作负责。学生为第一作者而指导教师为合作者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五)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和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和论证;

(六)各类资助项目应如实标注,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级别;

(七)需经学校或者其他学术机构组织论证的科研成果,应经论证后方可向外界公布;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学术地位、学术评议、评审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不参加与本人专业领域不相干的成果鉴定、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等活动;

(十)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十一)指导教师应该对所指导学生所发表的论文进行审核;

(十二)校外教师或进修人员利用天津科技大学所提供的条件或在天津科技大学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其成果署名和使用应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

(十三)遵守学术界所认可的其它学术规范。

第十条 在学术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学术不端行为:

(一)伪造与篡改。

(二)抄袭与剽窃。

(三)伪造学术经历。

(四)不当署名。

(五)不当使用学术信誉。

(六)由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撰写文章,虚开发表文章接受函等行为;

(七)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

(八)公开发表作品私自一稿多投,故意重复发表文章的行为;

(九)其它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十一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评估学校有关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受理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组织有关调查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二)对学术不端行为,任何人都有义务向校学术委员会举报,举报人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在30日之内负责调查取证,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通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内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辩。校学术委员会将处理意见和申辩书上报校长会办公会,同时书面通知被举报人。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学术委员会的报告,并做出处理决定。决定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凡是经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术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学术处理为:训诫、撤消研究项目、追回研究经费、撤消学术荣誉称号、停招研究生、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等。属学校权限范围的由学校进行处理;不属学校权限范围的由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二)党纪、政纪处分: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需进行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担任领导干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处理。

学术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减轻处理: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的;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发生的;经批评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重处理: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阻止他人举报或提供证据的;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其他影响恶劣的行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将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和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33f78c49e31433239689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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