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1 13:34: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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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XX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X31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工作目标:到201X年底,全省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韶关市提前一年完成。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编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土壤环境调查资料,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牧草地和林地,围绕已发现的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和污染源影响区域,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并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调查。201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省农业厅、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在产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X年底前,韶关市及XX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构建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其他地区于2020年底前完成。建立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卫生计生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

(三)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工作方案。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201X年底前,掌握潜在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各地应对重点行业新增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开展环境排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1f13885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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