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虚词
以
“以”作介词时,一是可引出动作行为发生时所依赖、借助的事物或遵循的准则,可译为“用”、“凭”“按照”等。二是可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或目的,可译为“因为”“由于”等。
“以”作连词,一是表示目的或者结果,可译为“以便”“来”等。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又”。三是表示原因,可译为“因为”。
为
“为”多作介词。
作介词时,一是引出动作行为发生时涉及的对象,可译为“为了”“给”“向”等。
二是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
三是表示被动,可译为“被”。
“为”还可用作语气词,用于句末,可译为“啊”“呢”。
于
“于”一般用作介词。一是引出动作的处所、时间、对象,可译为“在”“到”“从”“向”“对”等。二是介绍相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三是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
而
“而”一般作连词,连接词、词组或分句,一表示并列关系,有时可以译为“和”“而且”,有时可不译。二是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便”“于是”“因而”等。三是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等。四是连接主语和谓语,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若”等。五是连接状语和谓语,不译。
则
“则”一般用作连词。
一是连接分句,表示连贯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就”“便”“那么”等。
二是表示某种情况被发现时已经产生、出现,可译为“原来已经”“原来”等。
三是连接分句,表示转折,可译为“反而”“可是”“但”“却”等。
四是连接分句,表示让步或假设,可译为“倒是”“如果”“假如”。
与
“与”作连词时,一是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
二是连接分句,表示选择,可译为“与其”。
“与”作语气助词时,用于句末,可译为“吗”“呢”。
所
“所”可用作结构助词,一是与后面的动词结合,组成名词性词组,表示“……的人”“……的事物”“……的地方”“……的时候”等。二是用在动词前,常与介词“为”构成“为……所”格式,表示被动。
者
“者”作结构助词时,附着在词、词组后面组成名词性词组,可译为“……的”“……的人”“……的东西”“……的事情”等。
“者”作语气词时,一是用在句中或句尾,表示停顿,提起注意,可不译出。二是用在疑问句末,可译为“呢”。
之
“之”一般用作结构助词或语气助词,还可以标志宾语前置。“之”作结构助词时,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可译为“的”。“之”标志宾语前置时,不必译出。“之”作语气助词时,也不必译出。
“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其成为整个句子的成分或复句的分句,不必译出。例: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也”“矣”“焉”“乎”“哉”
“也”一般用作语气词,一是用在陈述句末,表示判断或肯定,一般不译出。
例:廉颇者,赵之良将也。
“也”用在疑问句末,可译为“呢”“吗”等。
例:礼岂为我辈设也?(礼难道是为我们设立的吗?)
“也”用在句中或分句句末,表示停顿,可不译出。
例:今也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现在国家没有固定的治国方法,官吏没有固定的法律制度,因此国家一天天混乱。)
用在感叹句末,加强感叹语气,可译为“啊”。
例: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矣”一般来说,“矣”都作语气词。一是用在陈述句末,可译为“了”或不译出。
例: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
二是用在疑问句末,可译为“呢”“吗”“了”等。
例:年几何矣?
三是用在祈使句末,可译为“吧”“了”等。
例:已矣,勿言之矣!(停止吧,不要说了!)
四是用在感叹句末,可译为“啊”“了”等。
例:甚矣,汝之不惠!
“焉”一般用作语气词或用作词尾。“焉”做语气词时,一是用在陈述句末,可不译出。
二是用在疑问句末,可译为“呢”等。三是用在句中,表示停顿,可不译出。
“焉”作词尾时,一般是作形容词词尾,可不译出。
例: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
“乎”作语气词时,一是用在疑问或反问句末,可译为“吗”“呢”等。
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二是用在感叹句末,可译为“啊”“呀”等。
三是用在祈使句末,可译为“吧”等。
“乎”作词尾时,一般是作形容词词尾,可不译出。
例:浩浩乎如凭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
“乎”作介词,引出动作的处所、时间、对象,用法相当于“于”,可译为“在”“到”“向”“从”“对”等。
例:楚人生乎楚,长乎楚。(楚国人生在楚国,长在楚国。)
“哉”一般来说,“哉”都作语气词。一是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二是用于疑问句和反问句末,可译为“吗”“呢”等。
例:客何负于秦哉?(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
三是用于陈述句末,有时可译为“啊”,有时不必译出。
四是用在祈使句末,可译为“啊”“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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