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设计

发布时间:2019-11-19 09:40: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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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shanxishengjianzhugongchengshigongzhiliang

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

(一)

陕西省建设厅发布

2003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

(一)

陕西省建设厅发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

2003.3 西安

编:申善强

编:李玉林

参编人员:

陈复民 朱沈阳

于正富 李正才

吕顺德 崔庆怡 张普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规范已于200211日至200271日先后施行。建设部于2002812日印发了《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上述新规范于200311日起全面施行。陕西省建设厅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为了全面执行新版规范,在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02121号)中,授权省质安监督总站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本施工质量系列规范的组织培训机构。为此,我站从200210月份起组织各专业有关专家,按新版规范编制“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业已组卷成册。全套共分三册,第一册为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表格、使用指南和14本系列规范的学习参考资料;第二册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统一用表;第三册为施工管理、强制性条文检查、安全和功能检验、材料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见证取样、送样等一系列对工程质量起控制作用的表格。这些表格基本上覆盖了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省建设厅已于2003317日印发了“关于统一使用《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的通知”,要求全省建设系统于41日起开始使用。

这套表格和指南主要供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的必有资料,是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必要工具,也是组卷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指南。鉴于14本施工质量系列验收规范涉及的专业较多,与以往旧版规范相比,内容修编变动较大,加之时间较紧,编写人员水平有限,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故在使用过程中,诚望同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补充时参考。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在执行2002年新版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中,如何填制各类表格及整编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我们编写了这本指南。

主要内容:如何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各种表格的填制方法和说明;表格的编号方法及各类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编,供大家使用。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03.3

关于统一使用《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西安、榆林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各质监机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本系列规范,根据陕建发(2002121号《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下面称省总站)组织有关专家编印了《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业已组卷成册,从200341日起在全省开始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整编培训工作由省总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今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应由经培训的人员填报并对内容负责;

3.在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总站反映。

陕西省建设厅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

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零零三年三月

1 基本规定

1.0.1 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的整编,促进和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和文档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制定《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1.0.3 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0.4 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

1.0.5 技术资料均应用A4幅面纸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炭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1.0.6 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用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

1.0.7 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

1.0.8 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2 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

2.0.1 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B表)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A表)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C表)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D表)

5.竣工图

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

2.0.2 技术资料应按统一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公章必须齐全。

3 技术资料的内容

3.0.1 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桩基、复合地基)、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坑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

3.0.2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按统一标准(表B.0.1)“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 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单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

3.0.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按统一标准(G.0.12)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控制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

3.0.4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除合同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再增加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资料表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3.0.5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

3.0.6 竣工图

1.未变更的图纸仅加印竣工图印章,变更不多时可用炭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结构平面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及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

2.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应露在外面。装订以散装在卷盒内为主,也可用卷夹装订,应按专业进行组卷。

word/media/image1.gif 3.竣工图印章的规格及内容按如下格式刻制。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印在图标栏上方。

word/media/image4.gif

4

4.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采购职责

4.1.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采购业务过程中,必须索取生产厂家合法、正式的产品合格证及品种、规格、性能、执行标准、质量指标、检验报告、使用操作说明等技术文件资料。

4.1.2 单机或成套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4.1.3 凡采购的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外加剂、焊接材料、设备安装工程使用的配件、管线材料等,规定应进行进场复试时,必须按批量随机抽样(或全数)。规定应见证取(送)样的必须执行。

4.1.4 凡经查验、复试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在工程上。凡降低等级使用的,必须有设计或有关单位的书面认可文件,并注明使用部位。不合格的产品调出时,应向对方提供复试报告,并应有调往去向及必要的记录以备查考。

4.1.5 采购人员必须对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采购日期、进场时间、质量证明原件存放何处等建立台帐,并对其产品质量负有采购责任。

4.2 检验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职责

4.2.1 检验批完工后,班组长、施工员、工长应自行检查分别签字。专业质量检查员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2.2 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评定结果负责。

4.3 现场施工试验、施工记录职责

4.3.1 素土(灰土、砂石)回填、砂石含水率、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计量控制、混凝土塌落度、砂浆稠度、混凝土(砂浆)试件取样及制作、钢材连接、焊缝探伤等,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试验。规定必须见证取(送)样的项目要执行其规定。

4.3.2 现场施工试验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报告,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形成隐患或事故时,应与监理(建设)单位协商,认真处理,并作为记录存档。

4.3.3 现场施工试验应由经培训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并对施工试验的结果负责。

4.4 试验、检测职责

4.4.1 试验、检测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或商定的标准进行,无相关标准时可各方商定。试验、检测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4.4.2 新产品的试验按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外进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执行。

4.4.3 核对取(送)样见证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授权书一致

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经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后所送的试样、试件即代表批量,并对其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试验、测试单位和测试人员应对使用的标准和结论负责。其报告必须签章齐全并加印CMA印章,并填写单位地址、电话、邮编方为有效。不得在报告上声明“仅对来样负责”。

4.4.4 工程质量事故的检测、鉴定,事故责任单位的测试机构必须回避,由有关各方商定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指定检测、鉴定单位。

4.4.5 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试件必须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作好记录存档。

4.5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职责

4.5.1 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结构体检验,必须检验和抽查。

4.5.2 检验、抽查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并形成表格或文字记录资料。

4.5.3 当检验抽查的项目有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定时,应进行整修、返修以至返工,然后重新检验,达到标准、规范规定后方可验收。

4.5.4 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的人员应对其定性、定量的结果负责。

4.6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职责

4.6.1 按统一标准(G.0.14)表“单位(子单位)工程(专业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所列的项目,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自检合格后,填表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再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观感检查的定性结论,按“好”、“一般”、“差”确定。

4.6.2 当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时,应进行整修、返修以至返工至符合要求。

4.6.3 参与观感检查的人员应对其定性结论负责。

4.7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职责

4.7.1 项目部对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建立有效的、实用的规章制度,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资料管理应由经培训的人员担任。

4.7.2 总承包施工单位对资料的总体质量负责,分包施工单位对所分包工程项目资料的质量负责。

4.7.3 施工单位的主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应在整编成册的资料封面上签字并加印公章。

4.7.4 施工单位整编的资料应齐全、系统、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装订成册的资料应编印页码,任何人不得涂改、更换、抽除。若确须变动时,应按有关程序办理,负否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时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7.5 竣工验收前应将整编的资料提供给建设单位审核,并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预审符合要求后,再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

4.8 监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职责

4.8.1 从分项工程检验批一直到单位(子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建设)单位是决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任单位。

4.8.2 工程质量验收时,除施工单位外,按规定应分别通知勘察、设计、人工地基检测、深基坑支护监测、规划、消防、环保、防雷等有关单位参加,参加单位应将通过验收的各自评语填制相应表格附在验收表之后。

4.8.3 监理(建设)单位是验收会议的主持单位,其主持人对验收结论负责。

5 表格使用

5.0.1 技术资料的表格,统一使用陕西省建设厅发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中的表格。

5.0.2 当表格不敷应用时,施工单位可按表的基本格式自行补充制定,并送省总站三份。

6 组卷及移交

6.1 组卷

6.1.1 一般简单的单位工程可按本规定2.0.1条技术资料划分的五类进行组卷。

6.1.2 大体量复杂的单位工程,凡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使用功能的工程,若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时,其技术资料可单独整编组卷。

1.子单位工程体量小不复杂时,可按资料性质划分的5类进行组卷。

2.子单位工程相对体量较大且复杂时,可按9个分部工程(每分部内包含按资料性质划分的5类组成一卷,过厚时可分册注写清楚)即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智能化分别组卷。(分部工程按工程实际情况删减)

6.1.3 大型工程不划分子单位工程且9个分部全部由承包单位施工时,其资料的整编按9个分部(同6.1.2条第二款)分别组卷。

6.1.4 专业分包施工单位承建的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如大型土方、桩基、幕墙、地下防水、屋面防水、钢结构及各类设备安装等)在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其技术资料应按5类资料的顺序组卷。

6.1.5 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实有项目按各类表目录选表填制。

6.1.6 总承包单位负责总体技术资料的整编及组卷。

6.1.7 技术资料的封面、卷内文件编排、编目、页码、卷合、卷夹原则上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有关条款办理。

6.2 技术资料的移交

6.2.1 分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移交时限,将整编组卷成型的资料移交给总承包施工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6.2.2 总承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移交时限,将整编组卷成型的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6.2.3 移交给建设单位的资料,本规定确定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若要增加套数,应在合同中确定或另行商定,并明确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单位自存资料份数自定。

6.2.4 分包或总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限将资料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建设)单位,不得由于某些原因,资料的移交。

6.2.5 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建设)单位不得由于非资料的某些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接收分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资料的移交。

7 附则

7.0.1 本规定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7.0.2 其它建设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编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7.0.3 本规定自200341日起施行,原199771日实施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编统一规定》同时废止。

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资料问题可咨询省站:北关气象宾馆411号房 Telephone622517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

资料整编指南

(一)-1

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三、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及组织

(一)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验收

(三)分包单位可承担工程质量的验收

(四)验收程序及组织

※各项验收程序关系对照表

四、统一标准中各种表格填制说明

(一)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表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编号

(一)统一表格编号表

(二)各种表格编号方法

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整编

(一)工程质量验收类别的划分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分类

(三)资料整编内容

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分项工程分成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来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主控项目:是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指标,就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提高要求就等于提高性能指标,就会增加工程造价。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必须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726302faab91c9bc4039d56d1ae6ac0d.png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如水泥、钢材的质量;预制楼板、墙板、门窗等构配件的质量;风机等设备的质量。检查出厂证明、其技术数据、项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5a4ff8fd83449c1559bb2cbcffc2b89e.png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缝强度;管道的压力试验;风管的系统测定与调整;电气的绝缘、接地测试;电梯的安全保护、试运转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及项目要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

对一些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先将其它评价项目先评价,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暂时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如果数据达不到规定数值,应进行复试、鉴定及实地检验。

2)一般项目:这些条文虽不像主控项目那样重要,但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重点部位的美观都有较大的影响。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其中20%虽可以超过一定的指标,但也有限制,通常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50%,与原“验评标准”相比规定更加严格,因而进一步保证了工程质量。

726302faab91c9bc4039d56d1ae6ac0d.png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偏差范围的标准。若有20%的检查点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钢结构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20%。

5a4ff8fd83449c1559bb2cbcffc2b89e.png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出现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偏差;混凝土钢筋露筋,露出一定长度等。

c0dec2ff405ea9016978aab5d5936e25.png一些无法定量而采用定性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中级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项目,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管道接口项目,无外露油麻等。这些就要靠检查人员掌握。

2.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个统计过程,没有验收内容,所以在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注意两点:

1)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露验的部位。

2)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这项内容是项统计工作,应注意三点。

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2)所含分项工程,有没有露、缺或是没有进行验收;

3)检查分项工程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露项,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检查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2)一个分部、子分部工程是否具有数量和内容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是验收规范指标能否通过验收的关键,但在实际工程中,从资料的类别、数量会有欠缺,不够那么完整,这就要靠我们验收人员来掌握其程度,具体操作参照单位工程的做法。

3)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规范等。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1)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验收。

2)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内容,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3)资料的检测顺序、有关取样人、见证人、检测人、审核人、试验负责人以及公章签字是否齐全等。

4.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是经过现场对工程的检查,由检查人员共同确定评价等级的好、一般、差,在检查和评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是新增项目。目的有两个,一是现在的工程体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待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检查有的项目要看的看不见了,看了还应修的修不了,只能是既成事实。另一方面竣工后一并检查,由于工程的专业多,而检查人员又不能太多,专业不全,不能将专业工程中的问题看出来。再就是有些项目完工以后,工地上没有任务,其工种人员撤离,即使检查出问题,再让其来修理,用的时间也长。二是新的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后,分层次有专业承包公司,对这些企业分包承包的工程,完工以后也应该有个评价,也便于对这些企业的监管。这样可克服上述的一些不足,同时,也便于分清质量责任,提高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成品保护。

2)在进行检查时,要注意一定要在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位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不能只看“外观” ,应全面了解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物质量。

3)由于这次修订没有将观感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只是一个辅助项目,其评价内容只列出了项目,其标准没有具体化。基本上是各检验批的验收项目,多数在一般项目内,检查评价人员宏观掌握,如果没有较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就可以评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就可评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则评为差。

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修理后再评价。

评价时,施工企业应先自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来验收,参加评价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三位监理工程师来检查,在听取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后,共同做出评价,但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为主导意见。在做评价时,可分项目评价,也可分大的方面综合评价,,最后对分部(子分部)做出评价。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这部分内容只在统一标准中有,其它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没有。这部分内容是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后一道把关,是对工程质量的一次总体综合评价。所以,标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列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道重要程序。

参与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及人员,应该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总体上讲还是一个统计性的审核和综合性的评价。是通过核查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功能检测资料、进行的必要的主要功能项目的复核及抽测,以及总体工程观感质量的现场实物质量验收。下边就逐条给予说明。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应事前进行认真准备,将所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记录表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并列出目次表,依序将其装订成册。在核查及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核查各分部工程中所含的子分部工程是否齐全;

2)核查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是否完整,有分部、子分部主体质量的综合评价、有质量控制资料的评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测项目的检测记录,以及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的评价等。

3)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验收人员是否是规定的有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并进行了评价和签认。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总承包单位应将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有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图纸会审及变更记录,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施工操作依据、原材料(构配件)等质量证书、按规定进行检验的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中有关施工试验、测试、检验以及抽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等,由总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可按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别核查,也可综合抽查。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作用

施工操作工艺、企业标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施工的依据和施工过程的见证记录,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控制资料是整个技术资料的核心。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状况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反映完工项目的测试结果和记录。这些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由于工程的安全性能要求高,所以工程质量资料比产品的合格证更重要。从广义质量来说,工程质量资料就是工程质量的一部分。

目前由于材料供应市场不规范,加上有些施工企业管理不健全等情况,因此使一些工程的资料达不到完整。当一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虽有欠缺,但能反映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则可以认定该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为完整。如钢材,按标准要求既要有出厂合格证,又要有试验报告,即为完整。实际中,如有一批用于非重要构件的钢材没有出厂合格证,但经法定检测单位检验,该批钢材物理及化学性能均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则可以认为该批钢材的技术资料完整。再如砌筑砂浆的试块应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取样,在施工过程中,个别少量部位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按规定频率取样,但从现场的质量状况及已有的试块强度检验数据能反映其代表性时,也可认为是完整的。

由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不一,因此什么是完整,要视工程特点和已有的资料情况而定。总之,有一点要把握,即验收或核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时,核查的质量控制资料,看其是否可以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能反映和达到上述要求,即使有些欠缺也认为是完整的。

工程质量的质量控制资料,是从众多的工程技术资料中筛选出来的。多数是提供实施结果的见证记录、报告等文件材料。对于其它技术资料,由于工程不同或环境不同,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对一个单位工程全面进行技术资料核查,还可以防止局部错漏,从而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对结构工程及设备安装系统的核查,便于同设计要求相对照,是否达到设计效果。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判定

质量控制资料对一个单位工程来讲,主要是判定其是否能够反映保证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能够反映出来,即或按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少量欠缺时,也可以认可。因此,在标准中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但在检验批时都应具备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及质量检查资料,对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的判定,通常情况下可以按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判定:

726302faab91c9bc4039d56d1ae6ac0d.png该有的资料项目有了。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中,应该有的项目资料有了,如建筑与结构项目中,共有11项资料。如果没有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该第11项的资料可以没有。如果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质量事故,该第10项的资料也没有了。其该有的项目为9项就行了。

5a4ff8fd83449c1559bb2cbcffc2b89e.png在每个项目中该有的资料有了。表中应有的项目中,应该有的资料有了,没有发生的资料应该没有,如第7项该项目是全现浇的,可以没有预制构件的资料;对工程结构、功能及有关质量不会出现影响其性能的资料,有缺点但可以认可的,如第3项中的钢材,按“规定既要有质量合格证,也应有试验报告为完整”。但个别非重要部位用的钢材,由于多方原因没有合格证,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该批钢材物理及化学性能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也可以认为该批钢材的材料是完整的。

c0dec2ff405ea9016978aab5d5936e25.png在各项资料中,每一项应该有的数据有了。资料中应该证明的材料、工程性能的数据必须具备,如果其重要数据没有或不完备,这项资料就是无效的,就是有这样的资料也证明不了该材料、工程的性能,也不能算资料完整,如水泥复试报告,通常其安定性、强度、初凝、终凝时间必须有确切的数据及结论。再如钢筋复试报告,通常应有的抗拉强度及冷弯物理性能的数据及结论,符合设计及钢筋标准的规定。当要求进行化学分析时,应按要求做相应化学成分的试验,并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数据及结论,这样可判定其应有的数据有了。

由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不一,因此,什么是资料完整,要视工程特点和已有资料的情况而定,总之,有一点验收人员应掌握的,看其是否可以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则可认为是完整。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这项指标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中,新增加的一项内容。目的是确保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提出了一些检测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时,应进行检测来保证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最终质量。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检测记录签字认可。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检测的项目进行核对,对检测资料的数量、数据及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程序进行核查,以及核查有关人员的签认情况等。核查后,将核查的情况填入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对G.0.13表的该项内容做出通过或通不过的结论。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要功能抽测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的新增加的,是这次修订的特点之一,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这项抽查检测还是复查性的和验证性的。主要功能抽测项目已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列出,有的是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后才能检测,有的则需待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检测。这些检测项目应在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之前,全部进行完毕,并将检测报告写好。至于在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抽测什么项目,可由验收委员会(验收组)来确定。但其项目应在G.0.13表中,不能随便提出其它项目。如需要验收G.0.13表未有的检测项目时,应进行专门研究来确定

通常主要功能抽测项目,应为有关项目最终的综合性的使用功能,如室内环境检测、屋面淋水检测、照明全负荷试验检测、智能建筑系统运行等。只要是最终抽测项目效果不佳或其它原因,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有关项目的检测时,要与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检测方案,并要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后进行。总之,主要功能抽测项目的进行,不要损坏建筑成品。

主要功能抽测项目的进行,可对照该项目的检测记录逐项核查,可重新做抽测记录表,也可不行成抽测记录,在原检测记录上注明签认。

6.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评价,是工程的一项重要评价工作,是全面评价一个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观感质量检查决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而是实地对工程的一个全面检查,核实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正确性及对在分项工程中不能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等。如工程完工,绝大部分的安全可靠性能和使用功能已达到要求,但出现不应出现的裂缝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应该首先弄清原因,然后再评价。地面严重空鼓、起砂、墙面空鼓粗糙、门窗开关不灵、关闭不严等项目的质量缺陷很多,就说明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掌握标准不严、分项分部无法测定和不便测定的项目,在单位工程观感评价中,给予核查。如建筑物的全高垂直度、上下窗口位置偏移及一些线角顺直等项目,只有在单位工程质量最终检查时,才能了解得更确切。

系统地对单位工程检查,可全面地衡量单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突出了对工程整体检验和对用户着想的观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对其本身来讲虽是产品检验,但对交付使用一幢房子来讲,又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只有在单位工程的验收时进行,才是最终建筑产品的验收,所以在标准中,既加强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又严格进行了单位工程的最终评价,使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观感质量的验收方法和内容与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一样,只是分部、子分部的范围小一些而已,可能在单位工程检查时已经看不到了。所以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是更为宏观的检查。

其内容按各有关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关内容综合掌握,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

检查时应将建筑工程外观全部看到,对建筑的重要部位、项目及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设备、项目都应检查到,可逐点评价再综合评价;也可逐项进行评价;也可按大的方面综合评价。评价时,要在现场由参加检查验收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可多听取被验收单位及参加验收的其他人员的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有主导性。

其它做法同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验收项目。

二、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统一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共规定了五种情况,前三种是能通过正常验收的。第四种是特殊情况的处理,虽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但经过加固补强等措施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可以协商,根据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是有条件的验收,第五种情况是不能验收。通常这样的事故发生在检验批。当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通常应该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要进行分析,找出是哪个或哪几个项目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规定。其中包括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哪些条款不符合标准规定,影响到结构的安全,造成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很多,有操作技术、管理不善及有材料质量方面的原因。因此,一旦发现工程质量任一项不符合规定时,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分析原因,并按有关技术管理规定,通过有关方面共同商量,制定补救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工程,再确定其质量是否可通过验收。

(一)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返工重做包括全部或局部推倒重来及更换设备、器具等的处理。处理或更换后,应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如某住宅楼一层砌砖验收时,发现砖的强度等级为MU10,达不到设计要求的MU15,推倒后重新使用MU15砖砌筑,其砖砌体工程的质量,应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

重新验收质量时,要对该项目工程按规定进行重新抽样、选点、检查和验收,重新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

这种情况多是某项质量指标不够,多数是指留置的试块失去代表性,或因故缺少试块的情况,以及试验报告缺少某项有关主要内容,也包括对试块或试验结果报告有怀疑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检验测试,其测试结果证明,该检验批的工程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要求的,这种情况应按正常情况给予验收。

(三)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为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这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一样,多是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多数也是指留置的试块失去代表性、或因故缺少试块,不能有效证明该项工程的质量情况,或是对该试验报告有怀疑时,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这种数据距设计要求的差距有限,不是差距太大。经过原设计单位进行验算,认为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如原设计计算混凝土强度为27Mpa,而选用C30混凝土,经检测的结果是29 Mpa,虽未达到C30的要求,但仍能大于27Mpa是安全的。又如某五层砖混结构,一、二、三层用M10砂浆砌筑,四、五层为M5砂浆砌筑。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其第三层砂浆强度仅达到了7.4Mpa,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按规定应不能验收,但经过原设计单位验算,砌体强度尚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不返工和加固。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认可证明,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设计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设计责任就是设计单位责任,出具认可证明,也在其质量责任范围内,可进行验收。

以上三种情况都应视为符合规范规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只是管理上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使资料证明不了工程实体质量,经过补办一定的检测手续,证明质量是达到了设计要求,给予验收通过是符合规范规定的。

(四)经过返工和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这种情况多数是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如同第二、三种的情况,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由其设计单位经过验算,认为达到设计要求,经过验算分析,找出了事故原因,分清了质量责任,同时,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协商,同意进行加固补强,并协商好加固费用的来源、加固后的验收等事宜,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技术方案,通常由原施工单位进行加固,虽然改变了个别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括改变工程的用途在内,应按协商文件验收,这是有条件的验收,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或赔偿等。这种情况实际是达不到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应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围。但在《条例》第24条、第32条等条都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做出了规定,根据这些条款,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包括加固补强),最后能达到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也是可以通过验收的。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能出了质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倒报废。只要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为特殊情况进行验收,是一个给出路的作法,不能列入违反《条例》的范围内。但加固后必须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例如,有有一些工程出现达不到设计要求,经过验算满足不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需要进行加固补强,但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这是指经过补强加大了截面,增大了体积,设置了支撑,加设了牛腿等,使原设计的外形尺寸有了变化。如墙体强度严重不足,采用双面加钢筋网灌喷豆石混凝土补强,加厚了墙体,缩小了房间的使用面积等。

造成永久性缺陷是指通过加固补强后,只要解决了结构性能问题,而其本质并未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均属造成永久性缺陷。如某工程发生地下室发生渗漏水,采用从内部增加防水层堵漏,满足了使用要求,但却使那部分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甚至水饱和状态;又如某工程的空心板型号用错,以小代大,虽采取在板缝中加筋和在上边加铺钢筋等措施,使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但总是留下永久性缺陷。

以上两种情况,其工程质量不能正常验收,但由于其尚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对这样的工程质量,可按协商验收。

(五)通过返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但确实是有的。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制定加固技术方案之前就知道加固措施效果不太好,或是不值得加固处理,或是加固后仍达不到保证安全、功能的情况,严禁验收。这种情况就应该坚决拆掉,不要再花大的代价来加固补强,这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贯彻执行。

这种规定使整个规范的管理交圈了,同时严格了规范的贯彻执行,使得房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的更细,更有可操作性。

(六)做好原始记录

经处理的工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处理方案等的原始数据应齐全、准确,能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不仅应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还应纳入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中。对协商验收的油罐资料,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将资料归纳在竣工资料中,以便在工程使用、管理、维修及改建、扩建时的参考依据。

三、工程质量的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一)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班组、企业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是按照施工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自检主要是在本班组(本工种)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种工人和班组等参加。在施工操作工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对产品进行自我检查和互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验收成为“马后炮”。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班组质量员),对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作为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向下一道工序交接的依据。自检、互检突出了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开始加强质量控制,要求本班组(或工种)工人在自检的基础上、互相之间进行检查督促,取长补短,由生产者本身把好质量关,把质量问题和缺陷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自检、互检是班组在分项(或分部)工程交接(检验批、分项完成或中间交工验收)前,由班组先进行的检查;也可是分包单位在交给总包之前,由分包单位先进行的检查;还可以是由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交工前的检查,对单位工程的观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易出现的质量疵病和遗留问题,尤其是各工种、分包之间的工序交叉可能发生建筑成品损坏的部位,均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力争工程验收一次通过。

交接检是各班组之间,或各工种、各分包之间,在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毕之后,下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始之前,共同对前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查,经后一道工序的认可,并为他们创造了合格的工作条件。例如,基础公司把桩基交给土建公司,瓦工班组把某层砖墙交给木工班组支模,木工班组把模板交给钢筋班组绑扎钢筋,钢筋班组把钢筋交给混凝土班组浇筑混凝土,土建施工队把主体工程(标高、预留洞、预埋铁件)交给安装队安装水电等等。交接检查常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单位参加,尤其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质量的验收,也是班组之间的检查、督促和互相把关。交接检是保证下一道工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也有利于分清质量责任和成品保护,也可以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损坏。也促进了质量的控制。

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企业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由企业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定,以保证达到标准的规定,以便顺利进行下道工序。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正确掌握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

以往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达不到标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检、互检、交接检,干成啥样算啥样,有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以及分包之间,不检查、不验收、不交接就进行下道工序,单位工程不自检就交给用户,结果是质量粗糙,使用功能差,质量不好,责任不清。

质量检查首先是班组在生产工程中的自我检查,就是一种控制性的检查,是生产者应该做的工作。安装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依据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使生产出的产品达到标准规定的合格,然后交给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施工过程中,操作者按规范要求随时检查,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评定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项目经理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在有总分包的工程中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应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承建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负责,这些都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施工操作人员自己要把关,承建企业自己认真检查评定后才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a7e175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8d.html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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