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日志的写作时间及篇数安排

发布时间:2015-10-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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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论文日志的写作时间及篇数安排
学生记录16篇以上,教师批阅8篇以上
1、篇数达标:每周至少记录1-2次,不少于16篇。否则,视为不合格。
2、教师批阅情况:1)次数:不得少于8次;2指导性:指导教师的批阅意见应该针对学生所写的日志内容,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需要与安排,给出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不要流于形式,寥寥几个字,如“阅”“好”“很好”“加油”“继续努力”等都是不规范的表述。3批阅签名、批阅日期:应该签署姓名和日期,且应该用红色笔签署,以示区别。如几处签字字迹明显不一致,或者没有签名和签日期的,或者发生签署日期在学生填写日期之前等时间顺序错误的,均为不规范。
3、内容针对性:论文日志要反应整个论文的写作过程(动员大会、选题、开题报告、初稿、修改、定稿、答辩前准备各环节)不得记录与毕业论文无关的内容,如逛街购物、游山玩水或个人感情问题等。每篇日志均应填写撰写日期。 4、论文日志的写作时间及篇数安排 篇数
1 23 4 5-11
时间(待定


论文日志内容
毕业论文动员
选题定题,查阅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 开题报告答辩
资料查阅,撰写论文,完成初稿

每周1篇,共7周,合计7
12-14 提交论文初稿、论文修改并定稿
每周1篇,共3周,合计3
15-16 资格审查、准备论文答辩
备注: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本时间安排要求学生在撰写论文日志时执行本表,涉及到每个时间段内具体时间时,学生可以自行选择,但每个时间段的起止时间内的日志内容必须与本表所要求的保持一致。
在毕业论文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如若发现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在论文日志撰写方面不符合规范要求,直接认定该教师指导论文不合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2ffaaa43323968001c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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