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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3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一篇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缺乏监督让他们恣意妄为,而每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

  “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

  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1万元的电视机。此后,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

  一、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

  二、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知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恣意弄权必然剑走偏锋,最后引剑自戗。

  三、必须“安贫”。“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选择了当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放弃“发横财”的想法。吴波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被其用来进行所谓的“投资”,最后不但没有实现其富贵之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

  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二篇

  近期,阅读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看到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违背誓言,忘记初心,致使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失去了面对诱惑时的抵抗力,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如此种种令我颇有感触。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严守国法党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通过深入学习本书,总结出以下四点心得体会。

  一、坚守党性,公而忘私

  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因此要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党员干部应坚持学习,坚守党性,对党的理论、目标、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可并努力实践,在生活中谦逊有礼、讲求公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公而忘私,对物质诱惑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否则,便会如同王敏,丢了党性、失去理想、动摇信念,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二、服从组织,遵守法纪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脚在走,心不动。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导致了党员意识淡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淡化。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心中有担当,行动做楷模,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奉公,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牢记入党誓词和党员义务,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争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秦玉海违反党纪、收受巨额贿赂、挥霍公共财产,以致身败名裂。

  三、廉而不刿,洁己从公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是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更密切联系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在工作中、生活中保持勤俭节约原则,那么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形成。苏荣无视国法党纪,以权谋私,卖官鬻爵,贪腐成性,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为党和人民所唾弃。

  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应该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自身作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要深入群众当中,把群众的愿望和需求集中起来,加以分析、综合、提高,从而为人民做事。并回到群众中去,征询群众的意见,检验实践的正确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刘铁男严重脱离群众,长期听不到真实的声音,看不到自身的问题,以至于做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事情,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为人民树立榜样,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三篇

  近期,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韩桂芝、马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 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 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而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滥用手中权力买官卖官,大肆非法敛财,并且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韩桂芝、马德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总之,韩桂芝、马德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