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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以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公司会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下面是小编为你收集的公司奖惩制度,欢迎阅读。

  篇一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篇三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篇四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