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学习教育 > 其它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三篇精选

时间:2021-11-25 16:56 其它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篇精选

  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体情况

   (一)、大队召开全体会议,传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扎实推动风险排查工作。

   (二)、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安全设施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实际,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和风险等级,按照隐患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科学梳理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按照“全部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大队领导包片,民警包段的工作模式,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此外,确定安全隐患路段挂牌督办等级,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理。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协作,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路段分布情况和治理期间的管制措施、绕行线路等信息,密切掌握隐患治理进度,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违法整治活动宣传的特色,扩大排查与整治活动的社会影响,通过真实案例和具体事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一)、定期对辖区内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档立案。

   (二)、对“两客一危”、校车服务机构及列入红橙色监管单位每15天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或幼儿园要每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在发现事故隐患或遇重要时间节点时,要随机进行重点抽查。

   (三)、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信息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每日开展稽查布控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

   (四)、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态势,结合辖区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每周开展两次治理酒驾统一行动,通过拓展整治区域、调整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等方式,做到严管严控,严查严处。

   (五)、以创建“无超载城市”为目标,组织开展全域治超,持续深化车辆污染治理行动,每隔10天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六)、定期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农村、市场、中小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源头教育,扎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把事故预防作为当务之急来抓。全体民警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记保安全、保畅通的责任担当,落实“三降一保”的工作目标,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把握好国省道和农村县乡道路等重点区域,加强无牌无证货车管理,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要把创建“无超载城市”摆上重要日程。创建“无超载城市”、开展“全域治超”是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提出的城市管理理念,要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入手,积极建议政府完善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要从地方立法的角度研究大货车交通事故查处办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把处理驾驶人、处理车主、处理运输企业合并执行,使利益链成为责任链,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社会氛围。

   (三)、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列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一线执法的优势,对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针对性对策研究和交通环境分析研判,确保对症施策,一段一策。要把“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五类重点车辆和农村面包车作为管控重点,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要把科技手段作为预警精锐武器。要持续开展利用科技装备打击涉牌涉证违法,巩固良好成效。要强化指挥交通建设,加快顶层设计,把“以图搜车”、“人脸识别”“无人机电子警察系统”和“六合一平台”有机融合,利用大数据精准研判把视频巡控与无人机巡控有机结合,实现对交通事故的全方位实时取证,把科技装备应用发挥到极致。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二篇精选

  为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发生,维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雅市安监函〔2018〕11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煤矿实际情况,对各煤矿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特形成本报告。

   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3家煤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清溪镇、河西乡2个乡镇,生产总能力为33万吨/年,清溪镇的汉源县东明煤业有限公司联营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东明煤业)和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星春煤厂(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简称星春煤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河西乡的汉源县良立煤业有限公司李西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良立煤业)为低瓦斯矿井。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东明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业主方面。该矿是雅安市内唯一一个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于原安监总局规定的十三类淘汰矿井之一(2020年之前必须淘汰关闭),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等文件进一步限制了该企业生存时间,禁止通过指标交易提升产能。加之现行省级机械化改造升级改造政策(川安监〔2018〕50号)对于3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同意扩资源,不同意提升生产能力。

   在当前煤炭产业政策背景下,煤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矿理念差,急于回收投资成本,不愿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安全投入,在向其宣传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时,业主充耳不闻,抱有一丝幻想空间,认为相关政策会松动。

   管控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引导退出力度。加强相关政策和指标交易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自愿申请退出煤炭行业。二是加强监管力度。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防企业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督促煤矿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矿,保障安全投入,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日常工作服务,做到不推、不躲,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人员时有离岗、脱岗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易出现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采掘接替方面。该矿2018年1月4日自查出“四量”不平衡后,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整改。2018年5月24日,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文件要求,企业结合矿井实际及业主投资情况,2018年7月12日向我局作出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不再布置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只在允许工作点、面内组织工作。根据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和结合企业实际,我局2018年7月13日同意东明煤业恢复采掘作业。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4.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因夏季雷电较为频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易被损毁,维修不及时、维护不到位时有发生,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5.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井田内岩体裂隙一般发育,矿井充水主要是砂岩裂隙水和老空区水为主,其次是大气降水。该矿井下在+1570m水平布置有水泵房,井下涌水通过水泵经+1688m明斜井抽排至地面,若抽排不及时和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地面突遇区域内强降雨后,洪水从地面煤仓处大量涌水,漫过+1688m明斜井的挡水墙倒灌入井。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一是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加强井下+1570m水泵房维护管理,确保排水正常。二是加强地面防治洪水入井措施。健全汛期值班,加强雨前、雨中检查,雨后巡查工作机制,确保各井口不出现洪水倒灌入井现象发生,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6.维稳方面。一是该矿位于清溪镇双坪村矮板凳地质滑坡点下游,从2017年至2018年连续两年勘查结果显示,双坪村部分村民房屋裂隙有增大的趋势,村民认为该矿放炮作业、采空区沉陷导致房屋开裂,已多次阻挡企业正常生产,并要求企业必须停止生产作业,业主认为该矿是合法生产矿井,不肯停止生产,双方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煤炭的生产和运输会污染大樱桃外表,导致大樱桃变黑,周边村民在大樱桃采摘季节会阻挡企业生产、运输。三是该矿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45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清溪镇、西溪乡和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二)星春煤厂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有更换未及时更新系统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采掘接替方面。该矿处于少数债权人转股权人生产经营阶段,没有足够的利润来稳定各方面债权债务,经2018年4月27日,公司组织债权人大会,过半债权人员同意通过指标交易回收煤矿方面资金。6月份该矿参加指标交易失败后,已停止掘进作业,该矿目前四量不平衡,煤矿2018年6月15日向我局作出了《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春煤厂停止井下掘进作业的承诺书》,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矿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

   5.维稳方面。一是该矿生产周期回收资金时间长、利润收益未达到预期目标、涉及相关人员不满情绪长期积累、未及时解决而僵持局面长期存在,负面因素长期积累容易产生瞬间爆发,引发不可控制的状况发生;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因大樱桃被染黑与周边村民存在矛盾和冲突,存在村民阻挡企业运输煤炭、斩断水管等情况;三是该矿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74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三)良立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受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资金短缺、效益低等各方面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有证有人,但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技术人员指导安全生产还有一定差距;机械化改造进度缓慢,业主长期处于亏本状态,没有更大资金量再投入。

   管控措施:一是为了提升我县煤矿企业技术力量,我局积极沟通协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到我县进行成人继续再教育培训。二是督促煤矿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投入。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和5名技术人员的工作和技术力量偏薄弱,队级管理配备不齐;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三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敦促河西乡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

   管控措施: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等可能引起瓦斯积聚。(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矿一是强化通风管理。落实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例会等制度;矿井总风量满足需要,风量分配合理,井下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规定;主通风机及附属设施完善并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实现双回路供电;通风、瓦斯检测仪表按规定使用、维护和校验;风门、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管理;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供电,配备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2)防治水方面,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

   5.维稳方面。一是河西乡长期上访户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前核桃沟煤矿业主)的纠缠,影响该矿正常生产秩序。二是该矿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45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积极做好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及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及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三篇精选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坚持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确保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对标对表,科学谋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专题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会召开后,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根据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人社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并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尕果同志牵头,全力推动我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全市人社系统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是健全防控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尕果为组长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推进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实现了风险的动态监测、有效处置。建立健全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在坚持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每月对科室和单位存在的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针对性整治。

  二、全面摸排梳理,强化分类化解。一是着力抓好摸底排查。根据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公室要求,我局重点对就业、养老、农民工等领域的风险进行源头防范、全面排查、科学研判、化解管控。在防控就业资金监管风险方面,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全面“体检”,有效防范资金浪费、挤占挪用、支出不畅等问题;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进一步加大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日常巡视检查、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欠薪违法犯罪,为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着力抓好攻坚行动。及时部署“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把开展矛盾排查作为信访工作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开展日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变“信访”为“下访”,着力消除各类矛盾隐患。坚持每周听取一次汇报、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汇总排查情况,对排查、筛选出的重点信访隐患,认真分析预判,及时疏导调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北京没有来自开封人社的信访干扰。三是着力抓好分类化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重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所排查出风险点的特征和类别,整合力量,建立具体的方案或预案,明确具体化解措施,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限期化解处置。

  三、紧盯重点领域,防控初显成效。一是就业局势稳中有进。制定出台《开封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封市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落实2019年开封市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和援助力度,确保重点群体就业总体稳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69万人,为3659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731.8万元,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45万人。举办2019年金秋送岗专场招聘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减少就业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社保待遇稳步提高。为全市22.36万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及各项待遇66亿元。为符合条件的56万人支付城乡居民养老金共7亿元。按上级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由98元增加到103元。继续为企业减轻负担,全年各项保险共降费约2.5亿元。对全市22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亿元,涉及稳岗人员2.8万人。三是劳动关系有效巩固。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监测、分析和预判,抓好重要政策措施督促落实。扎实开展对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重点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治欠保支考核验收。筹备召开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动员会,启动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副市长黄玉国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指示。牵头举办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培训会。

  一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个别科室和单位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好重点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强化防控意识绷紧防控之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涉及广泛、类型多样,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相伴生的新风险点又不断涌现,因而必须处理好抓问题解决与抓风险防御之间的关系。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摒弃事后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防微杜渐的思想意识。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风险点应逐一排查,划出风险点和临界线,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加强预判、全面防控、及早应对,防患于未然。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有专项预案,对可能的紧急情况和突发风险有充分评估,对个别特殊问题掌握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有力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二是加强预警研判实现源头防控。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必须加强预警研判。首先,应在风险评估与预警研判的基础上,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其次,注重工作方法,善用巧劲妙招,注重风险化解与纠纷解决的灵活性,防止发生“案结事未了”的情况,避免激化新矛盾以及出现次生风险。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精确找准底线。主动搞清楚各项工作的底线在哪里、超越底线的危害是什么、坚守底线的具体措施有哪些,未雨绸缪,从容应对,掌握主动。逐一研判、逐一梳理,划出临界线和风险点,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另一方面坚决守牢底线。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方法,配强专业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多维联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