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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语范本

时间:2021-10-13 10:52 其它
  批示释义:[上级对下级的公文]写出书面意见,也指这种书面意见的文字。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领导批示语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领导批示语范本

  一、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

  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二、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

  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办公厅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办公厅签发。”(如确知主任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主任签发”、“请××同志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办公厅签发。”

  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办公厅签发。”(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办公厅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办公厅会签”字样。)

  (四)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五)批示办理文件

  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对需要司外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派出审计局送审的审计业务文书,可批示“请行政事业司审核,并送法制司复核”。

  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六)批示送审文件

  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领导批示的学问

  各级官员的批示及其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

  签署一个“阅”字,基本就是表明自己知晓了;而批示指定某部门负责,则关切程度有所提高;如果指名要“某某同志”等分管领导办理,重视程度就已颇为严重

  在很多时候,“领导批示”往往是解决底层问题最直接的手段,因此批示也充满了神秘感。(CFP/图)

  最近出现领导批示的最为重大的事件,是贵州关岭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107人被掩埋的特大事故。6月29日,贵州当地官员传达学习了总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现在,有关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对各种问题的批示,已经成为媒体日常报道的一部分。这些被报道的批示所关注的大多是诸如救灾、春运、煤矿事故等重大问题,而在处理上述问题中,领导批示,也必然会被提及,并作为应对之策的指导原则。

  文化部2010年3月的一份文件说,2009年,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持续大幅度增长。全年共收到中央领导批示655件,此前的2008年是399件,2007年是378件。

  事实上,更多的批示来自省部直至市县官员。这些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批示和文件一起,成为从中央到乡镇各级党政系统之间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

  这些批示,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阅”字或者干脆是画一个圈,然后消失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室里,有些是“请×××同志会签”而转往其他部门。一些批示需要承办部门派专人前来阅读,并不得带出“保密室”;另有一些,则被工整誊抄,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有的更进入各级宣传机构视野,成为“重要批示”,全系统乃至全党、全国都要学习。文件与批示,是中国政府这架行政机器最重要的日常吞吐。

  领导批示语范本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一:批示和指示的区别

  批示一般是领导在纸质媒介上的批示,常见的有内参,信息,报告,报纸等。

  指示一般是领导听完了汇报后的讲话或者传达的讲话。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二: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三: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办公厅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办公厅签发。”(如确知主任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主任签发”、“请××同志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办公厅签发。”

  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办公厅签发。”(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办公厅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办公厅会签”字样。)

  (四)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五)批示办理文件

  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对需要司外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派出审计局送审的审计业务文书,可批示“请行政事业司审核,并送法制司复核”。

  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六)批示送审文件

  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领导批示语范本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和规范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批示是领导作决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办理落实好领导批示事项,既是各镇(乡)、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也是建设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好领导批示事项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领导批示件的范围

  区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镇(乡)、各部门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处、参阅、阅研等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区政府办公室将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后予以转办。仅需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知的批示件,区政府办公室仅予以转发。

  三、规范领导批示件的办理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准确把握问题实质,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出发,结合五通桥区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办理意见和措施。领导批示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并负责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共同做好领导批示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报告反映的情况要准确真实,内容要完整清楚,格式要规范严谨。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审核各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发现办理质量不高、不符合领导批示要求的,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签收、登记、查阅、归档等制度,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领导批示件的运转,密切跟踪领导批示件办理的全过程。领导批示件应按规定的渠道、程序、时限和范围进行传达和承办,不得随意改变、扩大传达范围。涉密的领导批示件不得擅自复印、上网、传真。对擅自扩散、泄密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高领导批示件办理效率

  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时效意识,接到批示后要高度重视,根据批示内容按特提、特急等级公文处理,特事特办,抓紧研究办理意见,尽快组织落到实处。一般应在收到领导批示件后的10天内办理完毕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办理结果。对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项目推进等重要事项的紧急批示,要立即办理,并在收到批示件2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及结果。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时间的,要在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办理进度和下一步安排。

  五、加强对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督查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对领导批示件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运转情况,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汇总,对办理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区领导定期汇报;区政府督办室将对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不及时,延误工作以及办理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