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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三篇

时间:2021-09-18 16:12 范文大全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孟子认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篇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202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月份召开公司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坚持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和下沉一级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所属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全年深入所属单位联系点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2.强化监督检查

  (7)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8)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9)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10)强化检查考核,4月份修订完成《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双百分、同比重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责记实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做到详实、规范、严谨、细致。

  3.规范选人用人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本级纪委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严肃查处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4.深化作风建设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好重大活动稳定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汇报。

  (17)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接待、差旅活动超规格等问题。

  5.维护职工利益

  (18)健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19)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20)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2)统筹组织人事、审计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后审计监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惩。

  (23)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人员和重点部门,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工程设备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招聘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程》《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8.加强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三述”,抓实“党支部学习”,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2020年度“庆七一”主题系列活动。

  (2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9.发挥表率作用

  (29)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3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2)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内容,制定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督促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切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重用”。

  (6)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倡导勤俭节约的经营管理理念。每半年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9)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10)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干部培训、培养和使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2)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

  (13)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监督,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指导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14)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15)督促指导综合办公室健全信访稳定、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6)组织指导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业务招待、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审计环节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工作及组织人事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18)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考察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布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夯实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指导对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标准化要求,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10)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防止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设置不公平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健全资产管理、处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4)加强对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4)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8)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10)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1)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党务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优评选、宣传考核、网络舆情处置、发展党员、帮扶职工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4)组织指导纪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5)督促指导完善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16)组织指导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帮扶职工、计划生育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安全监督部门、营运管理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客运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2.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技术部门健全技术管理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技术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小额设备采购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督促指导行政服务部门完善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行政服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环境保护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基本建设、场站管理、行政后勤、环境保护中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纪委责任清单

  1.协助公司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协助公司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2)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准确、及时贯彻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公司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公司党委和集团纪委请示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等情况。

  (3)协助公司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督促两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协助公司党委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形成《公司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协助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统筹谋划监督任务

  (5)按照市纪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购买城市**服务政策导向,围绕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6)对纳入企业考核体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指标,进行重新修订,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3.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7)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8)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协助公司党委形成三级述责述廉工作架构,党组织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遵守党的纪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进行报告,切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强化同级监督,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纪委书记通过参加党委会等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加大重要事项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10)强化日常监督。针对摸排的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履职尽责的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1)深化专项监督。按照市纪委《精准监督导航企业版》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精准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做好企业内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就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招投标项目、场站改造、党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开展专项监督。

  (12)深化协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创新协同监督的“大监督”格局。

  (13)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干部卡片、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述责述廉报告、廉政鉴定、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1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按照《****集团廉政鉴定工作办法(试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严把干部入口关,从根源上净化政治生态。

  4.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5)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威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持续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和审查调查工作。对发现违反党纪党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敢于亮剑,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发现诬告陷害的,坚决予以严惩,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6)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两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于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初步核实等方式处置,相关统计汇报材料及时建档留存,作为政治生态状况的重要参考。

  (17)纵深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案为戒,加强警示教育,定期转发《每周一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运用“互联网+”,坚持线上线下廉政教育同步推进,以“清风伴您行”品牌为引领,以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墙、廉政屏保等为支撑,发挥好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廉政文化教育作用,推动廉洁理念融入企业日常,营造崇廉拒腐的企业氛围。

  5.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8)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要求为指导,对现有的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创新,提升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19)加强与党委协调,及时向党委通报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与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20)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6.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21)加强公司两级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纪检干部任用入口关,防止纪检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2)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23)抓好纪检干部培训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成为行家里手,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严格落实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和风险防控制度,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1.直接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组织领导落实公司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

  (2)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研究落实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协助党委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下级纪检组织履行好本级监督责任。

  (3)带好队伍,抓好纪检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对纪检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4)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党委、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线索,在向公司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5)定期召开由纪委委员、所属各单位纪检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通报、研究纪检监察重要工作,解决工作开展中的实际问题。

  (6)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督促整改。

  (7)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2.领导责任

  (8)推进监督责任清单管理,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协助公司党委完成《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修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年终检查考核。

  (9)不断改革创新监督模式,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协助党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监督实施。

  (10)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多采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11)督促抓好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2)积极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为执纪审查提供强大合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深化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