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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百年光辉历程,百年丰功伟绩,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现就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组织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日(星期四)

  二、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将于2021年7月1日当天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收听收看。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收听收看大会盛况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安排落实。要以受到党内最高荣誉表彰的“七一勋章”获奖者和全国“两优一先”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为全面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赣东北明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精心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借助各种形式和场合,组织好党员收听收看大会实况,认真聆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畅谈学习体会,并围绕讲话精神开展学习讨论。

  3、注重实效。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力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使活动真正起到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的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形成300-500字的事迹材料(附图片),报送至市委组织部,我们将择优在“乐平组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编发。

  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

  结合省委、市委要求及近期党建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伟大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二、活动对象

  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

  三、活动时间

  4月1-2日,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活动。确有特殊情况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采取灵活方式在本月内组织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在严格落实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集中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农村、社区党支部还应增加举行升旗仪式、党员民主议事两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党史教育专题学习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市委、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已经组织学习的可不重复学习)。

  2.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章至第四章,并安排部分党员谈学习体会。

  3.“两新”组织党组织学习《2021年沙洋县“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

  1.观看视频《我说国家安全-生物安全在身边》(网上可下载)。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三)开展季度积分奖励兑现

  各支部根据2021年一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开展季度积分奖励兑现,对积分排名靠前的(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3,不低于1/6)予以物资奖励。

  (四)党务公开

  通报本支部党员响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带头接种新冠疫苗并带动直系亲属、包联贫困户接种情况。其他需公示公开的党(村)务内容一并进行。

  (五)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根据工作实际,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清明前后,灵活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辈丰功伟绩,追忆革命精神,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确保活动质量。本次活动重点是结合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党史学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活动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活动方案。要坚持政治点名和党史教育基本要求,把讲政治贯穿活动全过程,推动“支部主题党日”真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二)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谋划,创新形式,做好“党建+”的结合文章,联学联做丰富活动内容,推动活动落地见效;要强化党员政治意识,严格活动纪律,严格标准收缴党费;要扎实筹备积分奖励兑现,提前筹备奖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效。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活动纪律,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活动时间,确有特殊情况要更改活动时间的,由党委(组)统一书面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除因参加县级及以上会议、迎接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外,全体党员均应按时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党员应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党员手册》。

  县委组织部将开展实地督查抽查,相关情况通报全县。

  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入党宣誓活动

  在党员活动室或就近就便利用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和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2、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7月1日上午8时,党中央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收听收看大会盛况,特别要做好老党员、流动党员和“两新”组织党员的收听收看组织工作。

  3、开展交流讨论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开展专题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岗位谈感受、谈体会、谈打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4、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

  6月29日,党中央首次颁授了“七一勋章”,“七一”期间,党中央、省委、市委分别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宣传好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对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走访慰问、新党员入党宣誓、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等“七一”期间的重点工作进行再梳理,尚未开展的要迅速落实到位,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切实增强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

  这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在7月1日当天开展,因故未能按期开展的要在7月10日前组织召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