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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方案,汉语词语,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情况必查,未办理的督促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移交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查,凡是发现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立即改正。

  3、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等情况必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改正并移交公安派出所予以拘留。

  4、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必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人员留宿情况必查,违反规定留宿的,责令立即改正。

  6、消防安全提示牌悬挂情况必查,未悬挂的,督促其悬挂。

  7、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必查,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培训。

  三、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驻镇站所、各企业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本单位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派出所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5日)。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25日)。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各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严格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既要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要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变化时,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落实泉城经典区域内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临泉县房产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房办[2018]230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小区安全工作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对小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物业管理处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组长:李洪山副组长:张涛

  组员: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小区内的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有违规现象;

  2、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

  3、排查楼道内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4、排查小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现象行为;

  四、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物业管理公司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发动业主共同参与针对开展电动车自行车的综合整治工作,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和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组织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共同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检查整治阶段

  组织物业工作小组人员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小区的每栋楼单元门口非机动车辆的有序停放,电动车充电超时,电线乱拉乱接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车辆住户进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排查楼梯间内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堵塞安全通道现象,排查电动车在楼道内、室内充电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在楼道内电动车充电的车辆,强制搬离及没收充电器及电源线,对车辆住户宣传消防安全教育知识。对不听

  劝阻或个人拒不整改的,物业管理处记录并拍照报给相关的执法部门。

  五、工作要求

  提高对电动车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的存在的消防隐患安全现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同时在小区宣传栏内、各单元楼道内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街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杜绝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改装维修环节的管理。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和违规改装组装等行为,对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和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应及时予以查处并责令改正。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依法查处。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情况应加强宣传教育。对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的个人和单位指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安监办、派出所、交通办、农机站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安监站承担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具体如下:

  1、街道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主抓,明确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全程督导推进工作。

  2、街道安监站负责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街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房管所负责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负责督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4、安监站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导各村、企业(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

  5、各村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和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村民、职工、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或包片民警报告,落实管理责任。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自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10日前)。各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二)工作措施

  1、完善标准规定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规范停放充电。各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3、依法严格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相关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

  4、强化宣传教育。街道要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动自行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联合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逆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本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办将派出督查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辖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同时,要及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总结,街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将在全街范围内推广。

  各村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1月15日前将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街安监局,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于1月20日前将各地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街道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