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学习教育 > 其它 > 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

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

  1.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实时气象预警信息和暴雨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根据信息提示安排出行计划。

  2.遇预警天气,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防止发生意外。

  3.不要在下大雨时骑自行车,尽量避免在积水地段行驶,遇到道路积水,应注意绕行。

  4.不要在久经雨水浸泡的建筑物、施工工地、围墙旁边逗留,防止建筑物垮塌伤人。

  5.避免涉水行走,躲避路面井盖、坑塘。请勿在积水公路涵洞内通行。

  6.遇雷暴天气,不要在大树下和电线杆旁避雨,不要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低矮的建筑物,不要站在楼顶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防止触电。

  7.下雨天应切断低洼地带室外电源,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要转移到安全场所避雨。

  8.汛情期间,尽量不要选择到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旅游,尤其不宜选择漂流、探险等项目。

  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做好三防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坚守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防疫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要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防汛救灾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对受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房屋使用、物业小区、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风险隐患防范,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御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做好受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是根据《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要求,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吊、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加固措施。二是及时清理外墙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楼层临边堆放的材料,防止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意外出现。三是检查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隧道工程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其中,深基坑和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强降雨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四是排查并加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住宿区、出入通道、仓库、工地临时围墙等临时设施。五是确保用电设施、防触电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触电伤人。

  (二)推进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重点排查临河地段、淹积处、低洼易涝处危房老楼和在册危房,特别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危房老楼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建立台账,并制定人员撤离方案。二是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安排专人看管;对于以往排查确认有安全隐患仍未进行治理的老旧房屋,要积极采取加固治理、停止使用等措施,确保安全,并提前做好汛期应急物资储备,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结合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查摆农村房屋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和处于陡坡、边坡边缘、河岸边缘、 低洼地区等灾害多发点的房屋等,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安全。

  (三)持续开展农村削坡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全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全力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汛期削坡建房安全管控,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受威胁人口较多、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监测的削坡建房点,排查房屋周边的坡体是否变形、开裂,坡边是否有堆土、堆料情况,坡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通过积极采用削坡分级,坡面喷浆,修建排水沟,清理危石等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可能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做好在建农民住房施工安全监管。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10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0〕8号)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农民自建房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农房建设,加强源头把控,杜绝违规建设行为,并对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加强检查,特别是要求农民自建房做好防风防汛预防,做好防风防汛物资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业主,对存在违反农民自建房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五)扎实开展物业小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各园区、镇(街)房管所认真贯彻落实市、镇“三防部门”工作要求,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迅速会同应急、水务、供电等部门开展物业小区度汛措施检查,消除汛期物业小区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物业小区应对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全面彻底检查地下车库、排水设施设备,保障防汛物资落实到位,加强值班值勤、确保信息通畅,切实提高物业小区防汛备汛工作能力。

  (六)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汛期防控工作。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提前制定汛期防控措施,确保雨季安全生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前做好防洪措施、排水系统保持正常、保持道路通畅。二是加强厂区内露天构造和构件安全排查和防护,防止雨水冲刷。三是加强厂区内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物或构筑物,要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处理。四是要加强对厂区内搅拌楼及物料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防止雨水冲刷搅拌楼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五是要加强电线和机械安全检查,由电工定期检查,防止漏电,如果发现漏电,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六是要加强厂区外围场地环境(特别是外围存在高边坡、湿软下沉地基等不良地质环境)监测,谨慎防范因外围场地环境遭受破坏而带来的安全风险。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范

  (一)加强值班值守。汛期期间,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19〕30号)《关于加强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引和要求》以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及人员值班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二)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变化,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更高级别生效。

  (三)做好应急防范。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相关应急物资准备,落实落细人员转移避险、物资供给储备等举措,加密应急演练和实战实训频次,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事故、灾害的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如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应对处置,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2021防洪防汛安全的通知

   一、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行业职责。要主动公布城市、城镇、水库、江海堤防、避风渔港、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汛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要着力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山边、水边、海边”等薄弱部位,健全责任网格,细化责任分解。今年是基层换届年,要抓好防汛抗旱责任衔接和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空档、脱节。要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修订预案。围绕预警响应、应急处置、救灾救援、协调保障等重点环节,细化局地短时强降雨、超强台风及次生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完善总体和专项预案。加快编制山洪、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开展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编制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审批。及时更新危险区域转移人员建档立卡信息,督促指导镇村预案修订,细化转移避险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排查整治隐患。各区镇要在汛前完成防洪防潮排涝工程设施和水雨情监测预警设备等涉及防洪防台风安全的设施修复工作,并组织做好辖区的汛前安全大检查。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组织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汛前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按照《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四、开展培训演练。要加强对防汛抗旱责任人、水库堤防管理员和巡查员、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气象灾害信息预警员等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根据基层换届情况,适时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各区镇要继续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全覆盖演练,以预案中的人员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环节为重点抓好演练工作,让有关责任人掌握预案内容并熟悉预案流程,让受威胁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并掌握避险自救知识,充分发挥各类预案的作用。

  五、加强救援保障。强化与驻岛部队、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军地协同、专兼结合的抢险救援机制。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加强重点行业抢险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公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按照各级、部门实际需求,分级分类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做好更新维养。要巩固基层防汛责任体系村建设的成果,各区镇、村(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提高基层自主防御抢险能力。

  六、强化设施维护。对各类监测预警设施要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备齐备足易耗易损零配件,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开展对防汛指挥决策、文电报送、视频会商等信息化系统的全面检查和联网调试,确保各类系统稳定运行,并检验技术人员保障水平。要组织对卫星电话、“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预警平台进行通话、播报或群发测试,及时排除故障问题,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讯渠道的畅通。

  七、统筹防汛抗旱。在抓好备汛工作的同时,也要严防冬春连旱。要密切跟踪旱情发展,及时会商研判,细化应对措施。要加强水源调配,科学制订供水计划,科学调控供水水库,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节水措施,确保供水安全。要积极开辟抗旱水源,加快应急引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程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要提前调度抗旱队伍、设备,开展抗旱打井和抽水送水。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抗旱工作。

  八、落实疫情防控。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梳理总结去年疫情防控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针对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过程中,人员大量集聚、疫情海上输入等潜在风险,加强各自然灾害避灾点、自然村紧急临时避灾点卫生管理,及时补充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加强卫健、海洋渔业、海事和口岸边检等部门沟通联络,提前落实好防台风海上安全管控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