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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规章规定

  规定是指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规章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规章规定

  为预防全校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前申请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带进校园。

  二、统一管理

  学生进入校园后,将手机统一交由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有瞒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

  三、人文关怀

  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者科任老师联系,班主任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学校应急联络。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借老师电话或门卫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四、作业管理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养成及时记录作业的习惯;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倡议活动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协作

  教师、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学生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规章规定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规章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